不可否认,大学的“开放”,确实让部分大学生享受到了爱情的甜蜜。然而,由此带来的“并发症”将接踵而来。首先,默许大学生结婚、甚至未婚同居,将会大大增加女大学生怀孕、频繁堕胎的机率,影响了她们的学习和生活自不必说,对其身心也是极大的摧残。同时,那些寻求新鲜刺激的恋人们,如果发生“意外”,未婚先孕,让小情侣们茫然失措,无法应对,导致“女生产子身亡”之类的悲剧发生。
19岁的护理专业学生小红和同学一起来泰安参加春季高考护理技能考试,21日晚上入住泰安泰山大街西部一家酒店。当天晚上11点左右小红上了趟厕所,结果就把孩子生在了厕所的马桶里,她说还隐约听到了几声婴儿的啼哭,随后发生的事她也记不清了。
少女怀孕并在厕所里产子这类事件在近年来并不罕见。去年4月17日,陕西一个17岁少女厕所产子换条裤子继续上班,生产过程不到2分钟。去年10月14日,新疆一女大学生婷婷厕所产子后身亡。尽管这名20岁女大学生被同学看见后迅速送往医院,仍然没能挽回该她的生命。还有一个湖南女子未婚先孕,在厕所里产下前男友孩子后,因害怕被现男友知道,居然用塑料带勒住孩子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事后居然又回到寝室睡觉。这种事情频发是一种可怕的社会现象,是整个社会的隐痛。
厕所生下孩子,对这些少女自身来说是震惊的,恐慌的。他们或许会失去理智,甚至在极度的恐惧之下抛弃孩子。其实考虑他们的年龄、心智和社会阅历,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做出这种反应,也不能把责任全怪在他们头上。我们更应该考虑什么导致他们会遇到厕所产子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那无疑就是社会层面上的隐形影响。
我们的理智能认识到这一步,就说明已经不仅仅是这些少女对处事的幼稚可笑和对人命的冷漠等个人的问题,而是其影射出来的整个社会对青少年教育和监管的缺陷,包括学校、家庭和工作单位等,而且是能导致一件又一件血淋淋事件发生的缺陷,这是我们最应该悲哀的地方。
少女处在青春期阶段,对生理上产生好奇,而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而且这个阶段她们心理上会有较大的波动,也比较叛逆,特别需要父母和学校的关注和指导。如果父母漠视,学校敷衍生理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那对孩子便是无形的伤害,甚至会演变为实质伤害。
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子女的生理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讲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具体来讲,应该多跟他们交流沟通,要善于引导,不要对他们强硬,否则
会助长其逆反心理,对其成长不是一件好事。多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考虑,给他们足够的关心和爱心,让他们避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或许能够有效规避孩子在这一阶段的“危险行为”,避免出现“无法弥补的危害性后果”。
社会层面上,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深入总结此类群体所面临的成长问题及成长缺陷,并以此为依据对其开展教育型、感化型、矫治型和知识
普及型多维度帮教措施,积极在学校和社会上开展相关教育讲座,打好预防针。我们的社会大众也应该觉醒,给那些青年学生和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一点温暖。其实一点关注、一点了解或许就能打开他们的心结,缓解我们社会的悲哀。
女大学生产子身亡,学校难咎其责。首先,是教育失责。学校一味地重视基础学科的教授,而忽视了品德教育,导致大学生们过早地受到社会上的不良婚恋观的浸蚀,追求肉欲,贪图享受,而放弃了责任担当和人格尊严。同时,是监管失责。学校平常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放任不管,造成一些大学生频频“偷尝禁果”。因此,大学应进行反思,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把主要精力用在完成学业上。同时,要制订相关的制度,有条件允许大学生结婚,禁止大学生在校生子,并对未婚同居等越轨的大学生,采取必要的惩戒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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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