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闪婚的,但你见过见面24小时就领证的吗?30岁的颜小姐就是。
30岁的颜小姐是广东人,4年前,她来到漳州务工,由于一直未婚,亲朋好友都十分着急。2014年1月20日,经朋友介绍,颜小姐认识了同龄的陈先 生,当时陈先生也在漳州打工,两人一见钟情,双方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第二天,两人便相约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开始婚姻生活。
然而,婚前的甜蜜和山盟海誓,在婚后被家庭琐事慢慢冲淡。夫妻两人在两年的婚姻生活中,常常因柴米油盐的家庭琐事吵架,而颜小姐每次生气就跑回广东娘家住上几日,两人的矛盾也由此越来越深。今年春节前,两人再次因为小事吵架,颜小姐一气之下,向陈先生提出离婚,但考虑到两人结婚时,自家人花了不少 钱,陈先生不愿意离婚。
今年3月,颜小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处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尽管法官耐心调解,但最终双方于昨天自愿协议离婚。这段闪婚,最终没有经受住考验,草草收场。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