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房屋的问题还真不少,一位韩女士购买了惠南一套动迁安置房,房款都付了,房产证没法办。其实不是不肯过户,从一开始就有猫腻存在。这套动迁房不满5年,连产证都没有办下来。像这种情况,交易是没法进行的。
上海博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宇告诉记者,和普通商品房不同的是,动迁安置房有一个3年之内不得交易的限制。而韩女士所购买的这套动迁安置房,其大产证是在2015年办出的,因此不能办理过户。
而且,就算是今后满了3年,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动迁安置协议内的全部被动迁人也要出具书面材料,表示他们全都知晓并且同意转让该房屋,这时买卖合同才能成立。但是韩女士签订的这份购房合同里,上家只有一个人签了名。因此现在韩女士想要维权,真的很难。
周律师表示,如果没有小产证,买受人起诉到法院,由于无法证明该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是出卖人,法院是无法对此类案件进行诉判的。
周律师强调,动迁安置房的交易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就算要买,也一定要买要那些已经办理好小产证的安置房。防止以后出现卖方拖延办证,导致买受方无法起诉的尴尬局面。
周律师建议,在合同当中,可以适当的提高违约金,以及一个赔偿损失的标准,防止一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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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