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仲恺警方:广东汽车站杀人事件系谣言
今日上午,记者从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获悉,其分局在官微上发布消息称,2016年2月22日,仲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抓获散布谣言违法嫌疑人唐某富(男,33岁,安徽人)。
2月21日,有网友在微信群上传播称:2月20日中午陈江汽车站发生新疆人杀人事件,当场死亡2人,请各位同事近期少去人流量多的地方。
获悉此情况后,仲恺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对上述信息进行核查,经查2月20日上午10时20分,陈江汽车站发生一起因感情问题的持刀伤人事件,嫌疑人令某功(男,21岁)利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伤其女友罗某美(女,23岁,均为贵州人)及女友的父亲罗某生,并进行自残,后被民警迅速制止,并将其3人送往仲恺人民医院救治。3人目前伤情稳定。
经仲恺警方确认,违法嫌疑人唐某富在微信群上发布的消息属于虚假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月22日晚21时,仲恺警方迅速行动,依法将涉嫌在微信群传播谣言的唐某富传唤至惠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唐某富在未经核查情况下,通过网络将虚假信息发布,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违。目前,仲恺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唐某富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佰佰安全网提醒: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1]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该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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