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妇为发财将两亲生儿子拐卖 收入7.4万元)
近日,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远赴内蒙调查取证,成功侦破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女,汉族,35岁,西乡县两河口镇村民)、李某某(男,汉族,43岁,镇巴县青水镇村民,系黄某某丈夫)被依法逮捕。
3月中旬,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黄某夫妇为了牟利,将生育的两个孩子贩卖了。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遂立案侦查并将其二人抓获归案。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黄某某夫妇在内蒙古磴口县务工期间,为谋取钱财,于2013年4月、2014年6月相继将生育的两名男孩分别以3.4万元、4万元的价格卖予他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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