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微信可以很方便地与周围陌生人互动交流,但正是这种不确定性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使得微信也暗藏陷阱。微信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受害人多为年轻人,他们涉世未深,往往轻信盲从。
两月里几乎平均每日受骗一次
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张某认识了一名刘姓男子并“相恋”,两个月时间内,对方以出车祸需救急和帮忙找工作、租房子等为由先后从她手里骗走钱财17万余元,直至消失不见,张某才如梦初醒想到了报案。近日,张家口桥东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微信交友引发的诈骗案件。
受害人张某,1989年出生,在“男友”失踪后,她于3月17日中午来到桥东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报案。“我们是今年1月20日通过微信认识的,开始是微信聊天,后来约着见过几次,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我觉得他特别能理解我。”据张某介绍,两人认识没多久,刘某就说自己开车遇到车祸需要赔偿货物跟她开始要钱,之后两个月里,对方先后以无证驾驶被扣需要交罚款、帮助她当老师、帮她租房子等借口,先后找她要钱,沉浸于对刘某的喜爱中,张某对刘某基本是有求必应,从2月初到3月中旬,她先后50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的形式给刘某打款17万余元,后据警方调查,除了5万元是张某本人的,其余均是张某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钱,每次打款的数额多则1万元,少则几百元。
除了打款数额和次数之多让人惊讶,张某对于刘某的信任之深更让人叹息。据负责该案的民警介绍,张某和刘某相识后,两人见面次数不超过十次,平时就是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刘某称自己养着四辆货车,靠开车和租车为生,后经过调查都是假的,但凡当时张某听到对方说出车祸有所怀疑调查一下,刘某的骗局也就不会持续。
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终于在4月6日把潜回父母家中的刘某抓获。刘某,本市人,1989年出生,201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一直无业。“我们抓到嫌疑人时,他身上就12元钱和一部手机,手机中还有和其他网友的暧昧信息,对于诈骗钱财的去向,他说都用来还债了。”一中队民警介绍。据刘某交代,出狱后因为要躲之前的债主,他就和朋友长期藏匿在张北县,今年初回到市里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加了张某为好友,后两人见面并发展为“恋爱”关系,他骗张某自己是开货车的,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骗对方说出车祸急需用钱,没想到对方很快就给打了钱,后来了解到张某想要当老师,就谎称自己姑姑在教育厅能帮忙办理教师指标,先后骗取张某多次“活动”费用。再后来听说张某要租房子,他又编造了朋友在红旗楼有套楼房出租,3月份就可以入住,骗取了对方多笔租金,直到3月中旬,因为工作和房子的事无法兑现,他便不再与张某联系。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醒大家,微信方便了大家的交流,但是网络虚拟身份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微信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在微信引起的违法犯罪中,受害人多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不少人涉世不深、轻信盲从,更有不洁身自好把微信当做追求“一夜情”“约炮”的工具。不法分子也正是在利用这一点,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盗窃、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网络交友一定要理性,尤其在交往过程中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谎言陷阱中,人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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