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一高二学生参与群体殴斗经抢救无效死亡)
高中生生前照片
优秀中学生奖状
昨日下午,记者获悉,此前本报报道参与“河南淇县数十人火拼”群体事件的高二年级中学男生文XX,于4月27日凌晨2时许在鹤壁市淇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前报道称,4月25日上午,记者从河南鹤壁、淇县等相关部门获悉,一名平时学习成绩比较优秀的重点高中高二年级中学生,参与到“河南淇县数十人火拼”的群体事件当中,并且在群体殴斗中身负重伤,目前仍在进一步抢救中。
4月21日,河南鹤壁警方针对网络上流传的多段疑似群体殴斗血腥视频发布通报称:“4月21日葛某和关某系在歌舞厅门前发生纠纷之后,再次组织多人斗殴,其中两人伤情严重,多人受伤。目前警方已经将涉案的15人控制。”
据记者了解,死者文XX是河南淇县第一中学的高二年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良好,曾获2014—2015学年上学期三好学生和2015—2016学年上学期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以及担任过省运动会等活动的志愿者。
据文XX家人在网络发布的文章描述,4月21日下午,他们得知文XX出事后立即赶往医院,被重症监护室医生告知文XX已经脑死亡,还在抢救中。
昨日下午,记者获悉,文XX已于4月27日凌晨2时许在鹤壁市淇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佰佰安全网提醒:
聚众斗殴罪:
处罚准则《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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