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这11起案件已分别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立案调查,并对违法用地企业和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有效打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我省对11起土地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这11起案件分别为永年县河北中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永年县邯郸益龙建材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肥乡县河北盛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南和县河北博亚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厂违法用地案、南和县邢台贯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厂违法用地案、青县沧州鸿源农化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景县衡水祺星文具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满城区保定市富瑞园林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迁安市迁安正大通用钢管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玉田县唐山东亚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以及抚宁区韩鹤林、张海波煤场违法用地案。
截至目前,这11起案件已分别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立案调查,并对违法用地企业和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佰佰安全网法律解读: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②、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④、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⑤、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⑦、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共涉及三个条款,四项罪名: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