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超员且从事非法营运
5月11日10时30分许,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垫江县澄溪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渝B81***号大马牌小型客车的车厢里密密麻麻坐满了人,不留一丝空隙。在接下来的人数检查中发现:该车核载仅9人的非营运小型客车竟然装载了17人,而且并无营运资格证。执法人员见状,立即将车上所有乘客和驾驶员分开带回至大队开展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从乘客口中得知:他们并不认识该车驾驶员余某,只是上车的时候与驾驶员约定:到目的地奉节后再支付120-150元不等的车费。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车雇有专门“拉客”的人员,如果成功拉客将支付10元/人或5元/人的劳务费。
在进一步调查中还发现:本来驾驶员余某已经得到线索:在垫江服务区有执法人员执勤,于是就从澄溪收费站提前下道,来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不料还是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速执法人员提醒:出门或回家的朋友们,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非法营运车辆,这类车辆驾驶人没有营运车驾驶资格,无法保证乘客的安全,有些车辆安全状况不佳,保险手续不全,更有甚者,一些不计后果的驾驶人,为了多挣钱,往往超员超速,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救治和保险理赔方面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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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