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经离职的员工一起吃尾牙,没想到却引狼入室,被盗走财物价值1万余元。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温某拘役 5个月、罚金5000元。
廖某和温某是江西人,2015年来龙海务工,是某饭店的普通员工。2016年1月两人提出辞职想回家过年,但因为还有半个多月的工资未结清,便留了下来。
1月25日晚上,饭店老板蔡某某考虑到廖某与温某来龙海打工不容易,便邀请他们回去吃尾牙。尾牙宴结束后,两人趁着帮忙的机会躲在饭店一楼,一直到凌晨4时许,两人就到三楼收银台处盗窃。由温某望风,廖某撬开收银台抽屉,共盗走现金9000余元及部分烟酒,合计价值10575元。
1月26日13时许,蔡某某在算账时才发现收银台的柜子被破坏,遂向公安机关报警。了解关注更多资讯,尽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