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聊天为名 17岁男孩被年近五旬工友强行猥亵)
2016年4月的一天,在某工厂打工的17岁男孩章某,独自一人在员工宿舍休息时,被工友强行猥亵。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将诸力批准逮捕。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猥亵男性案。
犯罪嫌疑人诸力年近五旬,多年前离开湖北老家,来常州打工。2016年3月,诸力应聘到章某所在的工厂打工。刚到厂里没几天,他便盯上了体质羸弱、身材矮小的年轻小伙子章某。4月中旬的一天午饭后,诸力见章某一个人在宿舍,便走进章某的房间和他聊天。进屋关上门后,诸力突然冲上去将章某压倒在床上。尽管章某试图反抗,挣扎着用脚猛踢对方,但面对虎背熊腰的诸力,一阵拉扯之后,仍遭猥亵。
被猥亵过程中,章某偷偷拨通了爸爸的电话。诸力居然“专注”到没有注意,以至于章某父亲赶到宿舍,该男子仍在猥亵。案发后,章某告诉办案检察官,之所以当时不敢大声呼救是因为“觉得丢脸”。
新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韦玉茹说,“强制猥亵案涉及隐私,大部分被害人因为怕丢人,担心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往往选择沉默,试图用这种不作声的方式,不让周围的人知道。”韦玉茹介绍,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罪进行了修改,设立了无性别差别的保护模式,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从女性扩大到男性,在立法上承认了男性的性权利,这也意味着现在强制猥亵男性也将受到刑法的制裁。任何人只要违背他人意志,猥亵他人,包括损害他人性权利或者强迫他人实施损害其性权利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佰佰安全网提醒: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表决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通过,标志着第九部刑法修正案正式成为法律,并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二条规定,删去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即所谓的“嫖宿幼女罪”对应条款。同时,它也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该条同时规定,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从事该行为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加重处罚;猥亵儿童的,依据前两款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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