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期间寄托了多少希望和憧憬。可是,在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有这样一对夫妇,他们两年内,先后卖掉 了自己两个刚刚出生的儿子,获利七万多元,这对夫妻为什么这么狠心卖掉自己的亲骨肉?
西乡狠心父母卖了俩亲生儿
今年3月15日,西乡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中心来了一对闹离婚的夫妻,丈夫姓李,汉中镇巴县人,妻子姓黄,西乡县两河口镇人,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西乡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席富英:女方非要坚持离婚,男方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说你卖了孩子。
争吵中,丈夫李某的这句话让工作人员席富英心头一惊,她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迅速向西乡警方报了案,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夫妻俩带回进行讯问。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张庙华:这个男的一直说,他老婆4万块钱卖了一个孩子。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队长徐国栋:这个女的说没有卖,我把小孩送出去的。
这对夫妻到底谁说的是真话?经过办案民警进一步讯问,李某和黄某初步交代了他们一起卖孩子的事实。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队长徐国栋:卖的谁家的小孩,他背后是不是还有个犯罪团伙。
案情重大,西乡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然而,审讯的结果让办案民警大跌眼镜。原来,这对夫妇卖掉的竟然是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张庙华:2013年3月份生了一个男孩卖了34000块钱,2014年6月份生了一个男孩卖了4万块钱。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队长徐国栋:卖到哪去了?能不能找到这个小孩,现在是本案的关键。
警方10万人口中寻找线索
没 有具体去向,也没有买方的联系方式,找到被拐卖的孩子就像大海捞针。经过多次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终于说出了一个关键点,2014年,买第二个孩子的是一 个47岁的女人,叫肖萍,找到肖萍是找到被拐卖的孩子的唯一线索。可是叫肖萍的人全国有很多,找到她谈何容易?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张庙华:肖萍在全国人口库里有10多万,通过一条条地梳理,就在47岁的年龄界限里挑选了20多个让嫌疑人辨认了一下,发现浙江籍的夫妻俩很符合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买家。
信息显示,这对浙江籍夫妇女的叫肖萍,男的叫江章财,专案组立即通过浙江警方查询肖萍夫妇的相关信息。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张庙华:发现肖萍和江章财一直在内蒙古打工,他们有个儿子也是2014年的,感觉到非常吻合。
根据被卖孩子的出生时间推断,一个今年3岁,另一个将近2岁。为了找到被卖的这两名男童,西乡警方赶赴内蒙寻找肖萍夫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大量的走 访摸排,专案组民警终于在内蒙古的巴彦淖尔市找到了肖萍夫妇。肖萍承认自己不能生育,于2014年抱养了一个小孩,随后她拿出了一张字条。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赵静:字条上面很简单,就是说黄某夫妇将这个小孩自愿送给肖萍夫妇来抚养,上面没有提到给钱还是没给钱。
对于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所说的给了4万块钱现金一事,肖萍夫妇矢口否认,他们只承认给了2000块钱的营养品。随后,民警来到磴口县妇幼保健院,查询2014年6月的入院记录、生产记录,并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的名字,生产小孩的竟然是肖萍。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张庙华:这个人的身份信息和我们找到的肖萍相吻合,没有生育能力,为什么又在磴口县妇幼保健院生了一个孩子?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赵静:给他们讲政策、讲法律,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肖萍夫妇二人最终承认,2014年6月份,黄某在待产期间就已经约定好刚生下来就抱走,给4万块钱。
夫妻俩两个孩子卖了74000元
人常说,虎毒不食子。那么,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为什么忍心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呢?
据 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她今年35岁,家住西乡县两河口镇三联村。43岁的镇巴人李某是她的第三任丈夫。她和前两任丈夫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和李某再婚 时,她还怀着前夫的孩子,孩子出生后和他们夫妇一起生活,2012年6月,李某夫妇带着孩子一起到内蒙古磴口县打工,不久,黄某怀孕了。
犯罪嫌疑人李某:我媳妇说把这个儿子抱出去,我说那恐怕不行,她说如果不行,要么你自己喂。
李某说,这是他第一个孩子不想给别人,可是拗不过妻子,最后还是同意了。
犯罪嫌疑人李某:最后没办法,我说你看着办,我不管了。
在去磴口县医院检查时,他们恰巧碰到了一个想要孩子的人。
犯罪嫌疑人黄某:人家说要是女孩就给3万块钱,要是男孩就多加4000块钱,我们两个就同意了。
2013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在磴口县医院生下了一个男孩。当天,买孩子的人给了李某夫妇34000元,便将孩子抱走了。
2013年下半年,生完孩子不久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再次怀孕。
犯罪嫌疑人李某:我说这个孩子养起来,我们再也不生了,她说那不行要抱出去,把这个孩子养起来,她就说我肯定心疼亲生的,不心疼别人的了。她说了算,最后,我也没办法。
犯罪嫌疑人黄某:他每天要上班的话一个月挣两千多块钱,他没有钱,没办法,我就说怀上了咱们没有能力抚养给他一条生路。
于是,夫妻俩又打起了肚子里这个孩子的主意。他们四处托熟人联系买家,后经一女子介绍,与浙江人肖萍夫妇初步达成意向。
犯罪嫌疑人黄某:他们家里的条件好,人家有车有楼房,是在我们家里商量好的。他也看上,我也看上,那两口子挺好的。
于是,黄某生产前,两家人签了一份自愿将孩子送给肖萍夫妇抱养的协议。为了便于给孩子上户口,他们约定黄某生孩子时以肖萍夫妇的名字入院登记。
犯罪嫌疑人李某:人家提前给医院联系好了的,不要我们的身份证,要别人的身份证,等于要的是他们的身份证。
2014年6月30日,黄某用肖萍的身份信息登记办理了住院手续。随后,在磴口县妇幼保健院生下一个男婴,夫妻俩收取了4万元后,将儿子卖给了肖萍夫妇。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张庙华:两个孩子卖了74000块钱,黄某和李某交代,修房子的时候用了一部分,生活上补贴了一部分,其他一部分还账,基本上赃款都挥霍得差不多了。
西乡警方成功解救出2岁被拐男童
按照我国《刑法》及其相关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做梦也没想到送养自己的孩子收取补偿费竟然构成了犯罪。
犯罪嫌疑人黄某:就说抱出去,就是不应该收人家这点钱,我现在收了,现在没办法。
犯罪嫌疑人李某:后悔把自己的孩子抱出去,别人都说你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留。
西乡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队长徐国栋:如果家庭确实困难,如果将自己的亲生孩子送出去,但是要通过国家民政部门办理正常的收养手续,但是,如果是以出卖为目的,以金钱为目的,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构成拐卖儿童犯罪。
作为父母,为了钱财,竟然一次次出卖自己的骨肉,确实十分罕见,目前,西乡警方已成功解救出2岁的被拐男童,另一名3岁的男童,警方还在查寻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佰佰安全网法律解读: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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