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认为,图中的小房子占取花园面积,还挡住阳光
新田城·住福小区花园洋房的业主,曾无数次畅想在绿荫环绕的庭院里,享受鸟语花香的闲适生活,但验房时他们才发现,不仅环绕式花园大幅缩水,还存在其他一系列的问题,有类似遭遇的50多户业主,不再淡定了。
他们说当初多花几十万元,就是想要环绕式花园,怎么能说变就变了!
【焦点】
花近三百万买房 承诺的环绕式花园变了
花园洋房的卖点就在于“花园”,郑州市民李先生看中新田城·住福小区的一套花园洋房,这套花园洋房是38号楼106室,属于边户,宣传图纸显示以及置业顾问都肯定,其是“三院贯通”即环绕式花园。
于是,他就花了比中间户多20万元的钱买了这套洋房,总房价286万元。可是,验房时却发现环绕式花园快不环绕了,花园中的北院严重缩水,一栋地下车库的消防通道紧挨着房屋,影响采光等一系列问题。
5月23日,李先生和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业主,将此问题反映到东方今报。李先生说:“当时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明确表示院子是相通的。”不仅如此,新田城所提供的户型图中,对花园洋房的一层花园也有非常详细的描述。也是基于这一点,李先生才下决心买了房。
【探访】
56户业主 不满花园缩水
在新田城向业主展示的户型图中,对该洋房产品这样描述:复式洋房,三重庭院环绕,前庭院配以雅致休闲地等。而且从图中也能清楚地看出,一层房屋的边户是三面环绕花园。
花园环绕式的特点,让边户更抢手。李先生的房子总房款高达286万元,比中间户多20万元,同样,汤女士也花了238万元购买了一套边户。
2015年12月31日,是新田城的交房日期,汤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去验房,可一到小区,她就傻眼了。开发商承诺的三院贯通的花园竟然没有了,北院也是光秃秃的,就南院面积大了点。
据实地查看,在北院,因为一个燃气控制开关安置在墙壁上,不仅被迫向后移动了约1.5米,还向内缩减了近1.5米。北院的宽度从原先的3.5米,缩减至2米,长度也从11.6米缩减至约10米,且置业顾问所说的北院院门也不复存在。
在边院,原本贯通着的花园,被一栋地下车库消防通道的小房子拦腰霸占。而且,让李先生不满的是,这个建筑直接将房屋一层采光窗户挡了个严实。同时,由于其建筑并不算很高,外人很容易通过这个小建筑直接进入李先生家的二层。“这样一来,不仅采光没了,还不安全。”李先生抱怨道。
李先生透露,不仅仅是边户受到影响,洋房中间户也因为北院花园面积缩水,对新田城的销售产生质疑。
据了解,在新田城·住福小区,涉及花园缩水问题的业主,除了花园洋房业主以外,还有一部分小高层一楼业主,这些业主总共56户。这些业主分住在新田城·住福小区第32号、33号、35号、36号、37号、38号、52号楼的一层。其中,小高层业主共8户,其余全是437平方米花园洋房一层的业主。
【争论】
整改之后仍然缩水严重 业主拒绝收房
这半年来,李先生、汤女士等56户涉及花园问题的业主,不止一次前往新田城售楼中心,寻求解决方案。在李先生看来,他们的诉求其实很简单,要么恢复原样,要么将相较同一楼层其他住户多交的房款予以退还。
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开发商同意为业主们重修北院。但由于燃气管道的问题,北院面积上也存在缩水。
原先设计的2.5米宽的边院,因为地下车库消防通道的占用,被拦腰斩断。“这样一来,不仅三院贯通实现不了,还存在安全问题。”汤女士说,在北院严重缩水的情况下,外人甚至可以直接通过客厅的玻璃门进入家中。
而且,在设计图纸中,还能看到南北院各有一个门,用来进出。“但现在,北院没有建,南院还将门直接取消,封死了。”汤女士抱怨,当时的置业顾问还告诉她院门一个值5000元。
经过近半年的协商后,开发商在5月份开始对北院进行施工。但依据图纸,北院的宽度从原先的3.5米,缩减至2.5米。为此,汤女士和其他业主拒绝收房。
【回应】
承认前期工作疏忽 但三院贯通不会实现
新田城销售经理李宗英介绍,北院因为要给燃气管道让位置,只能将附近绿地让出。在规划之初没有考虑到预留燃气管道位置,是公司设计的失误,“但燃气公司要求,不能在私人绿地上进行施工,所以只能改了方案”。
而对于业主不知情,开发商事先并未尽到告知义务,李宗英解释,“考虑到业主绿地会减少,他们已经对花园南院的面积进行适当增加”。
但这并没有让业主满意:“毕竟我是因为三院贯通,才买了这个房子,现在就剩下南院一个花园,就算它面积再大又有什么用?”李宗英表示,由于燃气和消防已经成形,绝对不会在燃气和消防上修改方案,也就是说,三院贯通无法实现。
“业主所要求的补偿,我会将问题反馈给公司,经公司商议后再做决定。”李宗英说,5月底前,会给业主们一个交代。
【观点】
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新田城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更改花园洋房私家花园设计,与业主购房时所宣传的严重不符,河南予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增超认为,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和户型图上的描述,对购房者购买该住宅起到了直接作用,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开发商新田城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仅如此,由于其宣传单页和业主实际得到的住房差别很大,岳增超认为,新田城还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对于目前开发商无法做到当初三院贯通的承诺,岳增超表示,开发商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还要将购房者相较其他业主多交的房款予以退还。“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金额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