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一女性患妇科病,到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就诊。被接诊医生一番劝说,接受了阴道紧缩整形手术,身体留下多种不适的后遗症,心理创伤挥之不去。《华商报》以“去看妇科病 却被忽悠做了整形手术”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韩城市卫计局已启动调查程序。根据初步调查掌握的证据,韩城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停业整顿。
通过调查,韩城市卫计局在对华商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于2012年9月对报道中涉及的患者王女士实施了“阴道紧缩术”。阳光妇科门诊部这项诊疗行为,不在《医疗机构许可证》规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当事人提及的接诊医师钟瑞华也未在韩城市注册执业,属于该诊所“擅自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为”。钟瑞华目前已离开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
5月25日、26日,华商报连续报道了韩城一女性患妇科病,到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就医,被接诊医生劝说做了阴道紧缩术、留下后遗症一事。
韩城市卫生计生执法部门调查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时,现场发现其化验室、药剂科、影像室3名“医师”,也未取得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师资质,已责令该门诊部停业整顿。读者很关注该事件进展,认为其中存在诸多疑问。
5月27日,在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门前,华商报记者看到卫计局张贴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公告,内容是: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超范围执业,违反了《医疗结构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1、警告。2、责令停业整顿。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所为,公告前停放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几乎将公告遮挡住。若不是特别留意,基本上看不见该公告。在采访中,华商报记者发现,有一位女性患者来就诊,被告知诊所已经停业。
在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一楼,一些人员闲散地在候诊沙发上或躺或坐。前期被采访过的熊主任见到华商报记者,急忙打电话向门诊部领导请示,并将华商报记者领上门诊部五楼,在这里华商报记者见到了自称为门诊部行政主管的黄玉林。
5月25日,这位黄玉林曾与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称自己在福建泉州老家,过一阵子才能返回韩城。但实际上,在26日韩城市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调查该门诊部时,黄玉林就在门诊部中。
黄玉林说他知道与华商报记者同行的另一位记者的姓名,说是韩城市卫计局的人告诉他的,后来他还拨打过这位记者的电话。黄玉林与卫计局个别人的密切关系,让记者感觉很意外。
疑问一
涉事医师究竟离开没有
据当事人王女士反映,接诊并劝她接受阴道紧缩术手术的“医师”是钟瑞华。5月25日,韩城市卫计局在给华商报的回复中称:“钟瑞华已离开阳光妇科门诊部,无法调查取证。”韩城市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5月6日、24日、25日的三次检查中,都没有见到钟瑞华。
但5月19日、20日,华商报记者在到阳光妇科门诊部,见到并采访了钟瑞华本人,并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5月27日,华商报记者再次到该门诊部回访时,其办公室主任黄玉林却表示,钟瑞华从三四年前起在该门诊部工作,但今年三四月份已辞职。
韩城市卫计局综合监督科副科长同宇强表示,执法大队将会继续联系钟瑞华。
疑问二
涉事医师是否取得执业资质
在执法人员调查时,该门诊部提供了钟瑞华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该证书颁发时间为2009年,注册的执业地点在江西瑞金。有读者质疑,钟瑞华取得执业证书已有7年时间,至少应该接受三次两年一次的考核,但其是否按时参加?有没有在韩城执业的资格?
韩城市卫计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副局长郭岁威介绍,没有查询到钟瑞华的注册和备案信息,现在还不能确定钟瑞华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也有可能是异地执业,没有按规定在该部门备案;也有可能钟瑞华并没有执业资质。
“但异地执业从卫生行政管理政策上讲,是不允许的。”郭岁威说。
如果2009年以后,钟瑞华再未通过相关考核,《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她的诊疗行为是什么性质的?
对此,韩城市卫生和计生执法部门人员表示,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认定为涉嫌非法行医行为。至于是否涉及了刑事责任,要对受害人进行司法鉴定,依据受伤害程度来确定。
疑问三
当事人所受伤害谁来负责
韩城市卫计局的回复中称,违法事实至今已近4年,《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有读者提出,这一条法律条文是否适用此事?王女士受损的身心健康权益该如何维护?
对此,同宇强表示,目前做出的停业整顿处罚,是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擅自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为”。监管部门两年内并没有发现该门诊有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也没有市民在两年时限范围内进行投诉。
同宇强说,王女士的遭遇发生在2012年,对于该诊所而言,已超过行政处罚时限,所以没法做出关停、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至于以非法行医向公安机关移送,目前卫计部门调查获取的证据链不完整,也不符合条件。同宇强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索赔。
疑问四
停业整顿后将如何处理
韩城市卫计局称,本次检查中发现该门诊部还有3名“医师”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因此,市卫计局已在5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下一步的措施,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已被依法暂扣,限期停业一周完成整顿,随后卫计部门会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将要求二次停业整顿,如果整改仍不合格的话将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目前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被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所有医疗活动。
法律人士表示,《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其中“两年内”的概念,应该这样理解,若该诊所违法行为一直持续,则以最后一次发现违法行为的日期来计算。至于受害患者赔偿责任,若涉事“医师”找不到人,则门诊部责无旁贷。
若有近期在该门诊部接受过手术的女性,请及时与华商报社联系,反映情况。对于提供线索的读者,华商报对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1530913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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