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山西晋城中院裁定减刑1年4个月后,2016年5月23日,一身白衣的程幼泽走出晋城监狱。
程幼泽出狱百人列队放炮迎接。
程幼泽摆宴聚餐的酒店紧挨着晋城市检察院和公安局。
程幼泽设宴的海天大酒店是当地一家较知名的酒店。
百人列队,身着黑衣,喊着口号,鞭炮齐鸣,豪车云集,摆宴接风,像极了黑帮电影里的场景。
4天后,晋城警方宣布:程幼泽(绰号“程三”)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再被刑事拘留。54岁的程幼泽第4次“进去”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连出狱都如此高调的“江湖大哥”,已三进监狱服刑,在他21岁后的33年中,他至少有20年5个月是在监狱和看守所里度过的,占去这段人生接近三分之二的时光。
而其出狱后,摆宴的酒店200米范围内,依次挨着检察院、公安局、武警和消防。在狱中,他曾起诉一煤矿老板索取巨额债务,其中包括3500万元的赌债。
程幼泽的出狱还引起网友对其减刑的质疑。晋城监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调查程幼泽减刑等问题。
高调出狱
5月23日,对晋城监狱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
21年前的5月23日,一名在押犯人从晋城监狱脱逃。自那以后,该监狱以此为警戒,每年都在此日开展防脱逃总结暨倒计时活动动员仪式。
这天,程幼泽刑满出狱。晋城监狱一知情人士透露,在程出狱前,监狱刚举办完无在押犯脱逃表彰总结大会。数百名监狱干警在国旗下宣誓来年再接再厉,实现在押犯零脱逃。随后,监区外发生人群聚集,不少干警在旁边拍照。
据媒体报道,晋城监狱当天也注意到门外聚集的众多社会人员,便临时决定调换释放顺序,将程幼泽调至最后一人释放,并且曾让其电话联系家人,要求其家人将监狱外人员遣散,但这些人始终没有离开。随后,监狱只得联系武警,将这些人员驱散。
网上流传的几段视频显示,程出狱时,有10多盘鞭炮摆放在监区门口的路上,众多身着黑色衣服的青年男子站成两排,一名身着白衣的男子戴着墨镜走在中间,两排黑衣人喊出口号,白衣男子抬手致意。
“监区外的操场上停满了车,堵上几百米远。在监区外,十几名武警并排站着把守。”晋城监狱紧挨着晋普山煤矿家属区,高调出狱的场景引得居民围观,78岁的王先生看了一会就回家了,“他们太张扬了,我看不惯。”
出狱视频被上传到网上,引爆舆情。舆论的情绪透露出某种担忧。
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也注意到这一舆情,表示“决不能让黑恶势力气焰甚嚣尘上,决不能让社会渣滓沉渣泛起”。
4天后的5月27日,晋城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会上通报称,晋城公安局成立了“5·23”专案组,于5月2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将程幼泽刑事拘留,同时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事隔多日后,澎湃新闻在采访中发现,晋城仍流传着程幼泽刑满释放当天的信息。晋城海天大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证实,5月23日中午,程幼泽等人确实在该酒店设宴用餐,吃了几个小时后离开。
酒店工作人员介绍,该酒店为四星级。“至于在哪个包房,坐了多少桌,我不便透露。”该酒店工作人员称,酒店老板打过了招呼,不让多说。
记者发现,海天大酒店往左,200米内依次是晋城市检察院、晋城市公安局、武警晋城支队、晋城公安消防支队。
监狱生涯
在山西晋城,1962年出生的程幼泽算是个名震江湖的“大哥”,在他的“江湖”生涯中,“赵五庆”这个名字与他密不可分。
赵五庆是晋城钟家庄人,1966年出生。《人民公安报》曾报道,他从私设赌场组织赌博,后来摇身一变成为境外赌博的地区代理人,甚至专门在澳门与他人合伙租设赌厅,纠集赌徒境外参赌。程幼泽就是这个团伙中的二号人物。
上述报道称,1984年4月,程幼泽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1988年4月获释。不过,程幼泽出狱后,并未消停。此后,警方破获一假冒司法机关人员四处诈骗的团伙,5年间先后作案70余起,致重伤和致残群众达9人,程是团伙里的业务经理。1996年,程因流氓罪、抢劫罪、赌博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再次入狱,2006年获释。
程幼泽第三次被抓是在2009年10月1日。彼时,晋城警方开展“8·7”查赌打黑专项行动,在程幼泽从丽江逃往四川攀枝花方向时,将其抓获。
这场声势浩大的查赌打黑行动由晋城市公安局局长亲任专案组长。警方曾通报称,“8·7”专案主犯是赵五庆,程幼泽是团伙的主要人物,2006年,赵纠集他人组成犯罪团伙,先后组织晋城籍赌徒前往中国澳门、缅甸等地赌博,同时,利用互联网或在晋城当地开设赌场等方式进行犯罪活动,赌资在百万元甚至千万元以上,多名赌徒倾家荡产。
警方还通报,赵、程团伙还实施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2008年,赵、程以讨赌债等非法利益为由,对煤老板赵某实施绑架,非法取得其煤矿经营权,还将赵某存放在煤矿的部分原煤据为己有。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0年8月,晋城中院一审认定程幼泽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还认定其关押赵某14小时为绑架,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程幼泽上诉。2012年,山西高院二审改判其有期徒刑8年,其中一审认定的绑架罪在二审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经记者统计,直至2016年5月23日出狱,在过去的33年中,程幼泽至少有20年5个月是在监狱和看守所里度过的,这还不包括部分被关押在看守所最后折抵刑期的时间。
狱中讨赌债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搜索到几份有关程幼泽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显示,2011年,身在狱中的程幼泽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归还7800万元的借款。
他还讨要在经营赵某的煤矿期间,代赵还煤矿欠王某的1000万元,以及向泽州县煤炭工业局缴纳的150万元风险抵押金、评估的218万元资产款,共计1368万元。
晋城中院一审认为,这7800万借款包括6000万元的本金及1800万元的利息,而6000万元本金中,有3500万系非法赌债,因此不予认可,余下2500万元确实是程幼泽通过转账或以现金的方式借给了赵某。因此,法院只要求赵归还2500万借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程幼泽另外讨要的1368万元,也应由赵还给程。
一审判决后,被告赵某不服,在他于2012年病逝,他的妻子提起上诉。2014年12月,山西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程幼泽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6月,晋城中院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7600万元。
不过,此后剧情发生变化。
赵某的妻子不服山西高院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如:程幼泽代赵某还的1000万元欠款,系以其在经营煤矿期间,用煤炭资源抵偿该债务,还是以程自有资金偿还?
事实上,山西高院在二审中已认定,赵某与程幼泽签订合同,将自己经营的煤矿委托程幼泽经营,系被迫所为。
2015年8月,最高法作出裁定,指令山西高院再审。据赵某家属透露,至今山西高院仍未开庭审理此案。
减刑疑云
程幼泽此番高调出狱,有网友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质疑其减刑存在问题。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1996年程幼泽因流氓罪、抢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赌博罪被判无期徒刑后,于2006年获释。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1996年12月,程幼泽一审被晋城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后,二审改判为15年,2006年9月获释,算上被关押看守所时折抵的刑期,其实际服刑时间应为10年左右。
第三次入狱之后,2016年5月程幼泽被晋城中院裁定减去余刑1年4个月。自2009年10月1日被抓获到2016年5月23日出狱,程幼泽实际服刑近6年8个月。
根据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澎湃新闻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仍查不到程幼泽最近一次减刑的相关信息。
记者从晋城监狱知情人士处获悉,2014年程幼泽由太原市第三监狱转到晋城监狱服刑,被安排在地面监区劳动。
“根据监狱规定,只要刑期超过一年,身体良好的,都要下井。”该知情人士说,监区罪犯主要通过井下煤矿开采挖掘进行劳动改造,而地面监区承担做饭、打扫卫生、烧锅炉等劳动,“这相比井下劳动,不仅工作轻松,而且风险极小。”
此外,记者发现,2015年5月26日出版的《山西法制报》第三版刊发了一篇标题为“晋城监狱实现二十年无脱逃”的报道,署名为“程幼泽”。
这篇221字的报道称:“5月23日,晋城监狱实现了连续二十年无在押犯人逃跑目标,为平安监狱建设又添新彩。”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押犯若想减刑,就要靠累积加分,达到一定分值才能实现,而在报纸上发表稿件即是加分的一种方式。
此稿是否为程幼泽所写?程是否因此而获得减刑加分?晋城监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目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调查程幼泽减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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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