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汉霸占门卫室 劝离中咬破民警胳膊)
一名90后,喝酒醉到忘了家在哪,倒头睡在某小区门卫室,民警来劝他离开时,不料他还咬伤民警胳膊。目前,这名咬伤警察的男子涉嫌妨碍公务被捕。
5月27日清晨6时,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东风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东风电影院的家属院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鱼立科和另外两名同事赶到这个家属院,在门卫室见到一个醉汉躺在一张床上。
鱼立科说:“报警的是这个小区的门卫,他说有个人睡到他的床上,叫不起来,自己不认识这个人。我来到床前,大声让这个人起来。对方没有回应,我就把被子拉起来,他把被子重新拉到身上还是不理会。我又说把身份证拿出来,这个人嘟囔了一句‘你查哪门子的身份证?’见没有效果,我再次把被子拉开,这个人一下子骂起来。我便让同事来帮忙,打算把他带离现场。就在这个时候,这个人狠狠咬住我的左胳膊不松口,我便在同事的帮忙下抽出一只手把他脖子卡住,这才让他松了口。”
随后,鱼立科和同事把男子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鱼立科也到了医院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
经过了解,咬人者马某,1990年出生,临渭区人,事发当天喝酒喝醉了。审讯中,马某对所发生的事一概不知,不知道自己怎么到了门卫室,也不知道把警察咬了。东风街派出所教导员林楠表示,他们将以妨碍公务罪起诉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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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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