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今年30岁,却是个无业游民,吃喝嫖赌一样没落下。2016年年4月3日晚,顾某像往常一样回家,见父母都在,就提出一个要求:“我在外面欠了40万的高利贷,你们帮我还了吧。”听到这话,顾某父母就冷脸了:“我们没有本领替你还,你自己欠的钱自己还。”说完就回房休息了。
身无分文的顾某哪有能力去偿还这笔巨债?眼看这条路走不通,顾某索性换了个方式,他拿起客厅茶几上的红色打火机,走到一个三人座的布艺沙发前,点着了该沙发,很快沙发就烧了起来。看到茶几上还有一个装衣服的袋子和其它物品,顾某一气之下把它们都点燃了。做完这些,顾某就自己坐在一边看着火在烧。
整个家中渐渐弥漫了烟味,东西也都被烧坏了。顾某父母闻到烟味后冲到客厅,顾某站在沙发旁,不吭声也不管。最后在邻居帮忙下,火被扑灭了。邻居纷纷抱怨:“幸亏抢救及时,我们用的都是管道天然气,火再旺点,后果将不堪设想了!”案发后,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张家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法官表示,子女对待父母有义务与责任去尽孝,本案当事人已达而立之年,依旧向自己父母索取,甚至以危险手段相要挟,险些酿成大祸。生活中这种行为应予以重视,而本身子女的成长也许与父母的教育密切相关,故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督应该加强,从而在根本上杜绝子女不良恶习的产生。
( 责任编辑: 杨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