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于贪污受贿事件进行了严厉的整治处罚。但这类不良作风,依旧无法根治。
2016年6月10日消息,记者日前从河北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干部因受贿集体“翻船”,收受的贿赂款项总计超过8000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马长江、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邢君海、居委会委员侯志永、妇联会主任李蕊、原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苏志刚等7人,在2009年至2011年间,借社区城中村改造,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石家庄锐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8000多万元。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少波介绍,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苏志刚和马长江、邢君海等7人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现正等待判决。
佰佰安全网提醒:贪污受贿问题,自古以来是国家严厉惩处的作风问题。作为国家指派的官员收受贿赂办事,绝对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