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戏打闹时,小天(化名,下同)被同学木木推倒受伤,成了植物人。小天的父母起诉至集美区法院索赔,近日,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他们终于拿到了赔偿的款项。
2014年4月,集美区某小学学生木木与小天课间在教室打闹时,将小天推倒,致使小天颅脑严重损伤并陷入昏迷。经司法鉴定,小天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处于植物人状态。
2014年6月,小天的父母将学校、木木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该案经一二审审理,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学校应赔偿小天损失48万余元及后 续治疗费每年6300元;木木赔偿损失52万余元及后续治疗费每年6300元,木木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补充责任。但判决之后,学校和木木的父母都 没有付款。今年2月,小天的父母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小天家长的情绪,一边向学校发出执行通知,限期履行法律义务,还冻结了学校的银行账户,督促学校支付执行款。今年5月,学校应赔偿小天的执行款49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鉴于木木父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冻结了他们的工资账户,依法对木木的爸爸处以司法拘留15天。经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木木的父母支付执行款16万元,小天的父母放弃剩余执行款及后续治疗费。近日,小天的家长领取了这笔执行款,同意该执行案结案。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