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楼住户把盆栽铁树养露台上前晚一阵风 两岁孩子被砸身亡)
事故现场
6月20日傍晚,临近下班,一场突如其来并伴随着雷雨的“妖风”席卷宁波。风雨中,大部分宁波市民这一夜过得相当凉快,可鄞州区集士港李师傅一家,遇到的却是灾难……
当天傍晚5点50分许,李师傅的孙子在小区附近,被6楼坠落的一只花盆砸中,不幸身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的德馨园小区。
小区位于鄞州区集士港商贸路和日葵路交叉口附近。小区大门外东侧,是一排店面房,不少居民围在一起,议论着前一天发生的惨剧。
在德馨园64号店面房门前,记者看到地上有一盆摔碎的铁树,陶瓷花盆已经四分五裂,整棵铁树连根被“剥离”出花盆,横在一旁,地上还有些花盆碎片。
小店店主
孩子就在眼前被砸中,就像一场噩梦
方阿姨是旁边一间小卖部的店主,孩子就在她眼前被砸中。
虽说事情已经过去一天,可方阿姨至今还没有回过神来,“我一天饭也吃不下,衣服也没有洗,整个人都丢了魂一样。”
当天傍晚6点不到,方阿姨正在店里忙活,突然外面天一下子暗了下来。
“风一下子很大,外头的伞棚都快要被吹倒了。”方阿姨店面门口有把遮阳伞棚,还有些桌凳也放在外面,她于是连忙招呼老伴,把东西搬进屋子。
就在这时,猛地听见旁边一声巨响,开始以为是旁边什么东西被吹倒了。回头一看,店铺东边两三米处,一男子趴在地上,口鼻不停有血冒出,旁边还停着一辆儿童乘坐的电动玩具车,“我当时觉得很奇怪,这男的怎么玩着玩具车就摔倒了,还流鼻血了。”仔细一瞧,男子身边还有个小男孩,两三岁的样子,和男子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顾不上收伞,马上过去抱起孩子,看见他流了点鼻血,怎么叫也没反应,身子还会微微抽搐。”方阿姨当时脑子一炸,失声喊道:“天哪,怎么办,怎么办!老头子快点报警,救命啊!”正往屋里搬东西的老伴王师傅听到呼救后连忙奔出屋子,慌慌张张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当时雨很大,方阿姨把孩子抱到屋檐下。旁边那个男的应该是孩子父亲,当时情况还好,自己还能站起来,不过好像被砸懵了,只是呆呆站着。
过了没多久,小区里开出一辆小轿车,一男一女从车里跑出来,“那个女的对我说把孩子给她,他们送去医院。”方阿姨说,女子还问她借了把雨伞,“我撑起雨伞对她说快点去医院,孩子不要淋到雨。”
从听到花盆砸落到伤者被送走,方阿姨就像做了一场梦,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当看到店门口一只破碎的花盆静静躺在地上时,方阿姨这才回过神来,花盆很有可能是“罪魁祸首”,之后她接到派出所的电话,“他们电话打来说孩子已经死了,我当时眼泪就流出来了,真的好可怜。”说到这里,方阿姨有点止不住眼泪。
这只“杀人”的花盆是哪户人家的,方阿姨夫妇并不知情。
记者从附近居民口中得知,花盆是从6楼掉落的,当时正摆放在露台边沿,一共有两只,事发时一只掉到露台里边,而另外一只则径直从露台上坠落,砸中行人。记者随后来到六楼,居民口中所说的这户人家大门紧闭,无人回应。
孩子爷爷
儿子一直念叨: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在小区里,记者找到了男孩的爷爷李师傅,他正好带儿子从医院赶回家。
李师傅一脸憔悴,从事发当日到昨天,他粒米未进,手不停地在发颤。
李师傅的孙子已经21个月大了。当天下午3点多,李师傅带孙子在小区里遛达,下午5点左右,儿子下班回家,看见爸爸车子,孙子兴高采烈地跑过去。
“回家后我就烧菜了,儿媳妇要六点多到家,我儿子就和往常一样抱着孙子出门散步。”饭烧好后,见儿子还没回家,眼看外头狂风骤雨,这父子俩出门伞和手机都没带,只拎着一部玩具车,李师傅放心不下,带着雨具出门寻找。
一连找了好几圈,平时儿子经常去的地方找遍了,还是没找着。随后,李师傅接到老伴电话,“她说快点去医院,出事了!”因为出门穿着拖鞋不方便,他一脚甩开拖鞋,往集士港中心卫生院跑去,就在医院门口,李师傅看见一辆警车呼啸而过往医院大门驶去,这时他感到了问题严重性,冲进抢救室,找到了戴着氧气罩的孙子,可此时,医生告知他孩子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之后,李师傅得知当时儿子抱着孙子正往家里赶,路过事发地点时,孙子被六楼掉落的一只花盆砸中,儿子只是擦到脸部。
现在,李师傅儿子的情况也很糟糕,嘴巴被花盆擦破,缝了四针,虽说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但李师傅说,儿子精神状态极差,事发时所有细节都想不起来了,现在只是一个劲地在家里来回踱步,口里念叨着:“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去年12月的时候,我就提醒过物业保安,说沿街六楼这户人家花盆位置太危险了,就架在露台边沿,也没有护栏保护。”李师傅说,他每次抱孙子经过此处时,都会加快步伐,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在自家身上。
昨天下午,记者从集士港派出所得知,责任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下一步将以过失致人死亡处以刑事拘留。
请尊重他人生命 谨防坠物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随着城市空间的日益紧凑,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空悬挂物如广告牌、空调机、花盆等也随之增多,高空坠物事件屡见不鲜。
警方提醒,在大风天气的多发时期,商家店铺及广告经营公司要提前仔细检查广告牌匾、玻璃拉门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是否容易被风掀起、吹翻并进行加固,以防万一。
遇到大风天气,市民要提前做好防范,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是否牢固,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报警;大风天外出时,不要在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有悬挂物的居民楼及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此外,市民在大风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尽量选择安全地点暂避,以免发生意外。
佰佰安全网提醒: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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