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挣5000元运毒2公斤被判死缓)
22岁的朱某为挣5000元好处费,2015年11月22日帮毒贩从广东向北京运送近2公斤冰毒被民警抓获,2016年6月23日上午,市二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朱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场
儿子被判死缓 母亲瘫坐在地
现年22岁的朱某,小学文化程度,案发前和父亲在北京一工地打工。
经法院查明,2015年11月22日,被告人朱某携带毒品乘坐长途客运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从广东省出发途经山东省前往北京市。同年11月24日5时许,公安机关在北京火车站出站口外将朱某抓获,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旅行箱中起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996.25克(经鉴定,含量为63.9%)。
市二中院认为,朱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所犯罪行特别严重,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本院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综上,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朱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刚听到“死刑”两字,坐在旁听席的朱某家人抱头痛哭。朱某被带出法庭时,其母亲瘫坐在地上,与家人哭成一团。朱某的叔叔称,孩子才22岁,他们一大家人都在北京打工,家人不知道他运输毒品一事。
案情
牛奶箱里藏毒 刚出站就被抓“我不吸毒,就是为了挣钱,去一两天能挣5000元”,朱某供述称,他通过朋友认识了老万,去年11月19日,老万让他去广州,但没有说明去做什么。第二天,他坐飞机到达广州。
朱某称,第二天,老万带他去银行取了几万元钱,下午俩人打车去了某镇。到了地方后,老万跟着一个卖毒品的人走了,让他到车站等,后来老万回来手里多了一个牛奶箱子,并装进一个旅行箱,让他带回北京并给了他2600元路费,“我知道老万是做毒品买卖的,所以知道里面就是毒品”。
22日早上8点,朱某搭乘老万指定的一趟长途汽车。朱某称,汽车到达山东临沂后,他接到老万的电话,让他打车去山东平邑火车站。到火车站后,老万又让他去嘉祥,“我从嘉祥坐火车回的北京,刚出站就被抓了”。
在此前庭审中,朱某当庭认罪并称,他去年10月份也曾帮老万运过一次毒品,当时老万让他将毒品扔到一个小区的绿化带里,称会有人去捡,事后给了朱某3000 元。这次运毒,老万说成功后给他5000元,“就是为了挣钱,去一两天能挣5000元,当时觉得挺划算的。”朱某说现在他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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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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