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小学生溺亡为何防不胜防
炎炎烈日,在水中嬉戏是大家喜欢的消暑方式之一,尤其是对于靠江临海的小朋友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莫让“花朵”陷入江水之口。
6月以来,南方多地连续发生多起3人以上中小学生溺亡事件。防止中小学生溺水,各级政府、学校、家长煞费苦心,但依然防不胜防。目前正值南方主汛期,汛期和即将到来的暑期叠加,如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再次发生?
多地连续发生溺亡悲剧
●6月10日
江西乐平市3名男孩的遗体在青峰岭大桥河道附近被发现,经法医鉴定和警方调查,3人是初中生,均为溺水身亡;同一天,广东省揭阳市4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在水库结伴玩耍时溺水身亡。
●6月11日
江西省吉安县二中6名高二学生在敦厚镇车头村禾河边游玩,3名学生不幸溺亡。
●6月17日
四川省松潘县6名初中生在当地一个天然水潭游泳时发生溺水事故,其中1人获救、5人死亡。据松潘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消息,这些学生都是松潘中学初三的学生,事发前刚刚结束中考。
●6月22日
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3名小学六年级女生溺死在一个砖厂的水坑里。事发前一天,她们刚参加了毕业考试,领了毕业证。
溺水是学生“第一杀手”
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上,教育部有关司局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曾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据江西省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江西省108名中小学生因溺水死亡,2015年91名中小学生因溺水死亡。
记者梳理近年来江西省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结伴玩水,同伴遇险后施救不当导致死亡人数增加。此次吉安县二中3名高二学生溺亡,原本1人遇险,但同伴救人心切,因不掌握救援方法或不具备施救能力,导致死亡人数增加。
2015年5月,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合浦中学初三年级的12名学生相约到李木水库游玩。其间,数人到水库中游泳,有1人溺水,其他学生相继下水施救。救援过程中,5人落水,其中2人获救,3人溺亡。
——留守儿童多,监护人隔代监护难。2015年7月,江西抚州市临川区青泥镇石街村3名学生下河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死者3人属表兄妹关系,其中两人为留守儿童。
前些年,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塘溪村6名留守儿童到山塘洗澡,5人溺水身亡,最大的11岁、最小的只有6岁。记者到现场采访了解到,溺亡的5名儿童是堂兄妹,父母均在外务工,由年过七旬的爷爷奶奶看管。爷爷坦言,老两口根本管不住那么多孩子。
——建筑工地、砖瓦厂的“人工池塘”成为溺水新隐患。这次南昌新建区3名小学女生溺亡的水坑,是附近砖厂取土形成的。此前,江西都昌县4名男童在城郊一建筑工地溺水身亡。建筑工地、砖瓦厂的洼地一旦被注满水就成为一口口大水塘,嬉水的儿童一不小心就会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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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出“六不”
教育部有关司局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号召家长教育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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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