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塘山乡政府副科级干部魏某,竟然对一名8岁女童进行猥亵。6月30日,记者获悉,魏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处罚,并被免职。
事情发生在6月18日。当天晚上,曾女士在上班,8岁的女儿小雨独自一人在家。当小雨做完作业,打开门准备出去时,突然闯进来一个人,满身酒味,对小雨进行猥亵。
次日,警方确定猥亵小雨的男子,就是住在曾女士家楼上的德安县塘山乡政府副科级干部魏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警方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德安县纪委也对魏某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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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