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个13岁的女孩,足月要生了,父母不在身边。”前天傍晚,一通来自医院的报警电话,把鲤城开元派出所的民警惊呆了。因为这很可能是一起案 件: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她是否自愿,孩子父亲都应按强奸论处,追究刑事责任。民警小李心里一惊,迅速赶到医院的产房。
报警的,是产科的护士,看到待产的女孩身份证上,写着的出生年份是2003年,这样算来今年才13岁,满腹疑问。关键是女孩身边没有父母,只有男朋友,护士们担心着急。
根据报警护士提供的床位,民警小李找到了在病床上待产的阿卓(化名)。一看女子,皮肤有些黑,样貌也不像十二三岁的少女,小李觉得奇怪,听完民警介绍出警的缘由,阿卓拿出身份证,上面确实写着出生年份是2003年。
阿卓是少数民族,陪她来待产的,除了男朋友,还有她的妹妹。阿卓说自己的实际年龄是20岁,身份证上在办理户口时,登记错了。“去年本来想回去改的,一直在外面打工,觉得回去改麻烦,一直拖着没去改。”阿卓说。
根据阿卓提供的身份信息,民警在现场对阿卓的家人进行电话调查。阿卓的父母不太会说汉语,只能让阿卓的姐姐来介绍情况,基本证实了阿卓的说法。 根据多方判断,确定阿卓并不是13岁少女,小李才放下警觉,叮嘱阿卓在产后,尽快去更改户籍信息,避免造成其他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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