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别拿着去冒险。尤其是单独外出的年轻女性,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避免上黑车,否则会对 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去年9月份,23岁的小郑为了避免迟到搭乘一辆黑车上班,却想不到因此丢了性命。这则发生在济南的黑车夺命案曾经引起不小轰动,7月20日下午,济南中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司机刘强(化名)称争执只因两块钱车费而起。
据了解,老家在莱芜的小郑2015年7月大学毕业后留在济南,在舜泰广场附近一家公司工作,案发时租住在力诺阳光科技园小区,平时经常乘坐136路公交车上下班。庭审刚一开始,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根据案发时的视频监控记录,2015年9月11日上午8时20分许,小郑独自在经十东路力诺科技园公交车站附近等车。几分钟后,一辆浅色的奔腾轿车经过小郑身边并停了下来。在与车上的司机交谈了几句后,小郑搭乘这辆私家车离开,但没过多久就“失联”了。
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失联24小时的小郑才有了消息。历城公安分局唐冶派出所在一处偏僻工地发现的一具女尸被证实正是失踪者小郑,现场种种迹象显示,她是被人杀害的。当天下午5时,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强已被抓获。
“当时我问她去哪,她说去舜泰广场,我要10块钱车费,她嫌贵,我又降到了5块钱,她才上车。”20日下午,坐在被告席上的刘强陈述起案发时的情况。据他陈述,在走了几分钟后,他因为发现轿车快没气了想绕道去加气站,小郑最初答应了但很快改变了主意,要求先送自己到目的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刘强于是要求小郑照付车钱,也就是说好的5块钱。但小郑却只肯拿出3块钱。结果,就因为这两块钱,两人吵了起来。在小郑吓唬刘强称要报警后,刘强的手狠狠掐住了小郑的脖子,直至小郑死亡。此后,刘强将小郑的尸体扔在一处四下无人的偏僻工地。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此,佰佰安全网呼吁广大市民要乘坐合法营运的出租车,文明安全出行,珍惜生命,拒乘“黑车”,支持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黑车”,彻底铲除“黑车”生存的土壤,积极推进库车的城市交通健康快速发展。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