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芜湖县森林派出所破获1起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的重大案件,6名涉案人员均已归案。
2016年7月6日,一段宰杀扬子鳄的视频在芜湖县微信“朋友圈”中快速传播,视频虽然只有短短十几秒,对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芜湖市、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要求县森林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办案民警认真分析视频内容,重点在设有扬子鳄养殖点的乡镇展开排查,民警将视频中人员面孔图像截图打印后分发至有关乡镇组织人员辨认,在城关及重点乡镇查找与视频拍摄地点背景相类似的饭店、农家乐,查找拍摄地点,并会同县公安局发出协查通报,联合地方公安及宣传部门大范围查找辨认。7月10日,视频中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通过讯问获得重要线索,依法传唤蔡某某等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等对7月5日中午用木棍击打死一只扬子鳄并开膛宰杀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对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规解析:《刑法》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