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捅伤一男子又捅伤一女子逃跑时挟持人质与民警对峙)
24日17时许,双鸭山市宝清县农贸城东侧,一名男子将一名女子捅伤后,又与警方对峙,并挟持一名人质。辖区派出所民警鸣枪示警,将男子制服。
24 日17时15分左右,宝清县公安局南顺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县农贸城东侧有一女子被刀捅伤。县局南顺派出所副所长武强立即带领民警李文华赶赴案发现场,喝令该男子将刀放下,该男子非但没有将刀放下,反而持刀奔向民警。在与民警对峙过程中,男子趁机逃跑。
男子逃窜的过程中,在一佛具店门前挟持了一名中年女子,用刀逼住女子脖颈,要求民警放他走。这时副所长武强掏出枪鸣枪示警,就在男子愣神之际,恰巧一名在市场内买菜的宝清县局交警大队民警瞅准时机,从侧面举起一把折叠椅子砸向男子,李文华也扑向男子,男子的刀被打掉,被劫持女子成功被解救。
经调查了解,男子名叫付举常,50岁,无业。24日13时左右,付举常与其朋友许某、王某、于某、邱某五人在许某家吃饭,吃完饭后五个人一起在玩扑克的过程中,王某与付举常发生口角和争执,王某在许某家的厨房取出一把菜刀要砍付举常,付举常拿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单刃尖刀将王某捅伤。
犯罪嫌疑人付举常骑自行车离开案发第一现场后,来到了宝清县宝清镇农贸商城东门对过的黑天鹅楼下的冷库找到其朋友李某(女,汉族,48岁,在市场打工为生),在与李某对话的过程中,付举常认为李某用语言刺激他,所以又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李某刺伤后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又挟持一名人质,随后被民警抓获。
经讯问,付举常对自己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醒:饮酒后在公共场所起纠纷的事情时常发生,希望爱喝酒的朋友不要贪杯,喝酒过量不但对身体不好,比较容易做出过激行为要付法律责任。
(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