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崔某因盗窃多辆电动车被烟台龙口市检察院逮捕。今年1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高某伙同崔某先后在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大街、妇幼保健院对面、龙鼎广场北等处采取用断线钳开锁或顺手牵羊等方式盗窃电动自行车8辆、摩托车3辆,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3410元。
犯罪嫌疑人高某、崔某系男女朋友,因好吃懒做没有经济来源,犯罪嫌疑人高某向崔某提议偷电动车卖钱,崔某犹豫之后也同意了。于是二人分工负责,崔某买断线钳等作案工具,高某寻找作案目标:找到没有上锁的车,直接推走,然后换钥匙;有上锁的,就用断线钳开锁。
多次作案实践表明,凌晨作案成功率较高,尝到甜头的二人开始改进作案方法。到最后,犯罪嫌疑人崔某索性在手机上定了一个00:15的闹钟,提醒二人半夜一起出去偷车,窃取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多数卖给垃圾回收人员,而卖完车之后的钱,也都被二人挥霍殆尽。
6月13日凌晨2点左右,受害人李某在某特色菜馆门口丢失摩托车两辆。通过调取店铺监控,受害人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相貌特征。无巧不成书,受害人去车站办事的时候,在北巷村碑处发现犯罪嫌疑人高某和崔某骑着其电动车路过,遂跟踪二人到某车行门口并报警,最终二人落网。
盗窃不仅让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而且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日常一定要加强防盗安全知识学习和运用,不给小偷留机会。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