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东阳一名老人到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垂钓时,为了捡一根落水鱼竿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当天上午,东阳市公安局马宅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南江水库西宅里村处有人跳入水库后就没再上来。
接警后,派出所处警民警火速赶赴现场,所领导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商银行应急救援队和磐安民防红十字救援队到场支援,30多名救援人员一到现场就积极展开救援工作。
救援人员顶着酷暑,通过3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于当天下午2点左右成功将溺水男子打捞上岸,可惜此人已无生命体征。
老王下水前,把手机掏出口袋
据警方调查,溺水身亡的是65岁的湖溪镇本地男子王某,他在上午9点左右只身前往南江水库边钓鱼,期间,由于鱼杆掉入了水中飘走,他立刻把手机等随身物品放在岸边,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纵身跳入水中试图捡回鱼竿,结果发生了悲剧。
当地村民介绍,南江水库四周地势陡峭,斜坡滑石较多,稍不留神就易下滑,加之岸边没有足够的平台立足,十分危险,再加上野外水域环境复杂,一旦不慎落水很容易造成溺水事故。
“东阳市南江水库是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库区内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明令禁止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马宅派出所教导员蒋向飞告诉记者,派出所民警也在水库周围不间断的进行巡查,但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垂钓的现象屡禁不止,仍有不少钓友抱有侥幸心理躲在隐蔽处内钓鱼,这非但违法,还很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这样的一级保护区内,是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比如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提醒,非法垂钓属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达到量刑标准将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水源保护区还禁止从事垂钓、非法船舶(艇)行驶、倾倒垃圾废渣等活动。
佰佰安全网提醒,钓鱼要选择合法安全的 公共场所垂钓,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而造成终生的遗憾。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