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43岁村民冯勇军因忍受不了黄龙村的污染现状,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时被警方抓获,并因涉嫌非法游行、示威被三台县警方刑事拘留。黄龙村村民8月20日向媒体提供证据,直指百顷镇政府以16年5.5万元承包价允许肥水养鱼致百顷水库被污染,2014年肥水养鱼被禁后,三台县环保局虽多次介入处罚,收效甚微,因此村民才有了送锦旗之举。
事情其实一点都不复杂。
当地镇政府把一个水库承包给个人,但后续造成了水库被污染,影响了附近村民的生活。而后当地县环保局对水库的污染行为作出了处罚,但却因种种原因并未起到实质治理效果。于是,几个村民便给镇政府和县环保局送去了“不作为锦旗”。
但更没想到的或许是,冯勇军会因此被刑拘。
一般人估计想不到,不堪鱼塘污染之扰的冯勇军会和其它村民一道给当地相关部送上“不作为锦旗”。当地公安部门回应称,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也就是说对冯勇军送“不作为锦旗”这一行为的定性还未在司法角度确认。但仅从常识看,当地环保局对于鱼塘污染行为“有处罚却并未真正敦促整改”,当地镇政府与承包者签订承包协议,却对鱼塘的污染和村民的环保权益不管不问,这些已构成“不作为”之嫌,恐无多少疑义。
谁都知道,村民想出这种“行为艺术”式的办法,不过是一种被逼无奈的“倒逼”策略。
毕竟,对于显而易见的污染,环保局只见处罚通知却未见实质性的执法行动,镇政府又充耳不闻,以冯勇军为代表的村民,除了“忍无可忍”送上一面“不作为锦旗”,又还能做什么?这样的公民行动固然会令相关部门感到“脸上无光”,但若嫌这样的“行为艺术”太打脸,就该早早有实质行动。一方面,对自己的行政作为没有“要求”,另一面却要求村民在表达上要“委婉”一点,如此把“好事”占尽,这似乎也太霸道了。
媒体关注此事后,百顷镇镇长告诉媒体,镇里已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
然而,若镇政府认为承包者的养殖行为不存在问题,又何须解除合同?若明知承包方的经营行为已构成污染并对地方民众的生活产生影响,又何必等到村民将“不作为锦旗”送上门才予以介入纠偏?这里面是否还存在其它非正当的利益关系,当地上级部门恐怕也需要以调查来回应民众。
“最严环保时代”在地方环保部门执法中可能存在“看起来很严”的“假动作”,
都说当前是“最严环保时代”,但从这起个案来看,或许也有必要反思地方环保部门在执法中可能存在的“看起来很严”的“假动作”,比如,地方环保局对污染主体有处罚通知却无执法行动。看来,环保执法是不是真的“严”,恐怕还是要让实际的环保效果说话,让民众来“打分”;而作为鱼塘承包协议的一方,当地镇政府收了承包费,却对承包者的污染行为不予制止,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变相的“行政保护”。环保执法若不能突破类似的地方政府层面的利益掣肘,也就难以真正“严”起来。
村民们所送出的“不作为锦旗”及其所引发的后果,其实映射了太多的问题——
民众环保权利的捍卫困境,基层环保治理的执法困厄,公民行为合理边界的困惑……而这些问题,远非只是三台县所有。
据冯勇军的妻子透露,在此之前冯在2007和2014年都给当地县里相关部门送过锦旗,只是前几次都是表扬的,唯独这次是批评。其实,如此对政府机构的表现,敢于以实际行动表达赞与批的公民,或许正是推动问题解决的不可忽视的“底层力量”,也恰恰应该为政府所珍惜。
说到底,首先仍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
当法律不能帮助权益受损害者实现实质正义,又如何撑起人们的法治信仰?其次才是一个劳动权益保障的问题。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如何确保不让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打折扣,不仅要建立更严格的劳动权益执法体系,劳动者权益的社会分担机制恐也需要优化。
( 责任编辑: 甘苦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