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下午1点左右,车主胡某将满载货物的货车开进腾越镇广义停车场准备稍息片刻。将货车停好下车后他发现,停在旁边的一辆东风货车和自己的货车型号、颜色都一样。胡某好奇,又多看了两眼,这才发现两辆货车不仅外观相同,而且连悬挂的号牌竟然都是一字不差,胡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方报告了这起交通违法事件。
腾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很快赶到。“警是我报的,这辆车是我的,是真车,旁边这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怕是套用我的车牌了,你们快帮查查。”胡某说。民警通过交管平台调取车辆信息,对比发动机、车辆识别号码后,确认云M13751号货车的车主就是胡某。
看着民警对套牌货车进行检查,缩在人群中观望的郭某知道躲不过去了,只好站出来承认套牌车是自己的。原来,这辆货车是郭某与朋友3年前合伙购买的,购进时就没有行驶证和号牌,是一辆“黑车”,之后主要在一石场内部跑运输。3个月前,郭某在工业园区路边看到一辆品牌、车型、颜色都跟自己的“黑车”一模一样的货车,瞬间“脑洞大开”,便悄悄记下货车号牌,通过网购定制了一套假牌,并把假牌上到了自己的“黑车”上,开始将货车开出石场上路行驶。
8月25日,因为货车故障一直无法自行排除,郭某就将其驾驶至腾越镇广义停车场内停放修理,不料胡某驾车赶到,而且还巧合地停到了“克隆车”旁边,上演了这场“真假李逵”的闹剧。目前,克隆云M13751号车辆号牌的重型普通货车已被警方扣押,假车牌已被收缴。
佰佰安全网释法:伪造车牌要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 杨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