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市买回的大米,烧出来的饭颜色却发黄。消费者楼某据此向宁波余姚市场监管局阳明所投诉,要求赔偿。近日,经调解,这起消费纠纷已圆满解决。
消费者楼某于今年9月8日以59.90元的价格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一袋真空包装的“五丰”东北大米。第二天,楼某用该米烧饭,发现米饭的颜色发黄,不能食用。但楼某当时也没太在意,以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但是,隔天后再次烧饭时,楼某发现米饭仍旧是发黄的,这时他意识到是大米的质量有问题了,于是前去超市交涉,要求赔偿。可是,超市的工作人员看了大米后却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只同意给他办理退货或者调换处理。楼某表示不能接受这个处理意见。双方协商不下,楼某当即拨打了市场监管局阳明所的电话,进行投诉。
阳明所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来到超市了解情况。他们在查看大米外表时,也没看出有什么问题,但凑近一闻就发现该大米有很重的霉味。随后,阳明所工作人员查看超市的货架上还有大量该批次的大米,而且真空包装袋有不少已经胀包,当时叫超市工作人员立即下柜停止销售,并暂时封存该批次大米,以免引起更多的消费投诉。
随后,经过阳明所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消费者与超市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超市赔偿消费者三袋另一品牌的大米(每袋价值135元)和现金400元,为这起消费纠纷划上圆满的句号。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