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健(化名)的母亲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此前,小健所在的幼儿园发表公开信称孩子有“特殊倾向”,被小健母亲告上法院索赔。该案一审驳回原告诉求。经上诉,北京市三中院今天做出二审判决,法院改判涉案幼儿园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并在微博中公开发表不少于10日的致歉声明,赔偿小健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介绍,2015年6月1日,小健母亲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了题为“六一儿童节真的只有快乐吗?”一文,该文强烈抨击了小健所在的艾毅幼儿园老师长期对孩子的暴力殴打行为,并使用了“人间地狱”、“摧残”、“虐待”、“无耻抵赖”、“隐藏欺骗”等词汇。
之后幼儿园向百名家长送达公开信,称小健母亲微信公众号文章内容不实。该公开信中,描述小健使用了“具有特殊儿童倾向”、“他的异常”、“给予特殊看护”、“不断出现的异常”、“心理专家介入孩子的诊断”等语句。
为此,小健的母亲代小健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认为幼儿园故意捏造小健是特殊儿童的虚假事实,颠倒黑白,对小健进行污蔑和诽谤,并广而告之,给小健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故诉至法院要求某投资管理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庭审中,小健母亲说,2014年开始,5岁的儿子不愿意再去幼儿园,且反应强烈。她打算给孩子转园,转园前,向幼儿园提出想看看孩子在幼儿园的表现。在观看园方提供的2天监控视频后,她发现整个上午孩子一个人躲在卧室角落里没人管。下午起床后,助教老师先后多次把孩子带到教室门厅入口处采取推搡、拉扯以及其他更严重的方式进行摧残。“我看到孩子的头撞在门厅墙框上,倒地后抱头翻滚躲避虐打,后被老师拽回门厅。”她说,因此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了指责幼儿园的文章。
今天上午的二审开庭中,被上诉方艾毅幼儿园表示不同意赔偿,称此事起因是小健向其他孩子吐吐沫,小健母亲的文章严重诋毁了该幼儿园的名誉,影响了幼儿园的经营。“我们向教委递交了全部资料,教委的调查显示,无法认定暴力行为的存在。”园方表示,公开信的发布仅仅是为了澄清事实,“特殊儿童”本身是个中性词,并非为了贬低孩子。
对此,小健母亲表示,正因为幼儿园给孩子贴了标签,让别的小朋友以为孩子有病,这给孩子造成了不小的创伤。
经审理,三中院支持了小健的全部诉讼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方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小健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