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起,一则《山西朔州情妇举报国土所长 办公室发生关系拍下视频》的网贴在各大论坛疯传。
举报者称,朔州市山阴县马营乡国土资源所长林某包养多位情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钱替人办事,甘当黑煤窑的保护伞。
11月9日上午,记者致电山阴县国土资源局,该局纪检监察室张姓主任证实,林某早已不是所长,今年4月因工作不力已被撤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举报的其他问题,该局纪检部门正在调查。
9日晚,记者多方联系,找到被举报者林某的身边人士,对方表示,网传照中男子确系林某,系女友偷拍,以此索要分手费。林本人已向山阴县公安局报案。
举报人:林某与4名女子关系暧昧
举报者在贴子中自称是林某的情妇。她表示,2012年,自己在山阴县城开服装店,偶然机会与马营乡国土资源所长林某相识,并彼此互留电话。
之后,她陆续接到对方电话、短信邀约吃饭、唱歌,几次谢绝,但对方仍邀约不断,于是,一次赴约吃饭喝了点酒,双方在酒店发生了两性关系。
该女子称,林某当时说已离婚。但去年8月,她发现经常有女子给林打电话,均被匆匆挂断。之后,她现林某同时和四个女人保持着暧昧关系。
11月9日,记者与林某方面取得联系,对方委托的一名代言人表示,林根本不存在包养情妇一说,早在2009年已离婚,单身至今。林和举报女子系男女对象关系,网传的办公室不雅照,涉事男子确系林本人。
“马营乡辖区煤炭资源较为丰富,国土资源所承担着对煤矿的监管,故林某的工作、生活均为一体,即使在办公室发生男女关系,也是下班时间”。上述代言人说,不雅照,系女子发现林某对自己有疏远时,便偷偷录下的视频,以此要挟结婚。
林某代言人:女子频繁索要分手费 已报警
林某的代言人称,举报女子见结婚不成,便提出索要分手费。
上述代言人提供的林某补偿赵女士的三份分手费证明显示,2016年2月5日,125000元;2016年2月18日,225000元;2016年3月12日,300000元;另有8张银行转款存根小票,150000元。
记者发现,第二笔225000元分手费收据上写到,“分手费全部交清,包括青春损失费,身体伤害费。如果林某对我人身攻击,我会一如既往维护人权;如果不对我任何伤害,所涉及的关于两人视频资料,绝不流向社会;如视频资料流入社会,所付款全部退还;分手后各负其责。”
上述代言人说,“这分明是得寸进尺,没完没了”。
代言人称,11月6日,林某被该女子不胜其烦地索要分手费激怒,向山阴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
11月9日,山阴县公安局办公室证实,该局确已受理林某报案,但由于两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女方未到案之前,是否构成敲诈要件难以界定。
对于举报中“收受贿赂”、“黑煤窑保护伞”等说法,该代言人称,“举报女子都是胡说的,不信的话,组织可以调查。”
记者当天致电举报女子,求证分手费一事。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山阴县国土局:涉事官员早已被撤职
11月9日,山阴县国土资源局针对网上举报林某一事做出回应: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要求纪检部门加强力量,加快调查处理进度。
国土局纪检监察室张姓主任向“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介绍,2016年4月29日,林某因工作不力已被撤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以,举报所谓的“国土所长”一说不成立。
他表示,经初查,2009年林某已离婚单身,而举报女子也系单身,两人纯属男女朋友关系,不存在婚外情包养情妇问题。
张主任说,对于举报的其它问题,由于举报女子不愿配合,目前正在调查,暂时无结论。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