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吴女士的美日健身入会协议
11月7日晚上11点多,宁波市民任先生在东论生气地发了一则帖子,他的妻子吴女士早前花3999元在美日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号称终身卡的“超级白金卡”,可到了今年11月1日,却被告知这张卡“过期了”。
“意思是我花近4000元钱就买了张年卡?并且不知会我们,单方面宣布卡作废,这套路也太深了!”任先生郁闷至极。
健身卡“变脸” 3999元办了张健身房的终身卡
昨天,记者见到了任先生。
任先生说,两年前自己就在美日健身江北万达店开业之际,办过一张钻石卡。“我那才是真正的终身卡,到现在仍然可以用,所有门店通用,在此期间我成功瘦身,老婆看这卡挺值的,所以也办了一张。”
吴女士这张卡,是在南部商务区店办的,当时店还未开,算是预售优惠,付款是在去年6月20日。
任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妻子和美日健身签订的一份入会协议,除了办卡会员基本信息、会员应遵守的具体条款等内容外,协议正面还附加了手写的“其他内容”:
此卡可享受美日健身所有门店特色项目,每年仅需支付200元清洁费,即可无限期续费使用,并可不限次数转让,每次仅需支付200元转让费
协议最后,加盖了“宁波江北美日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鄞州水街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办卡时,工作人员向吴女士做过解释,这张卡与终身卡略有不同的是,每年需要缴纳200元清洁费,但关于清洁费的具体缴纳细则,对方并未说明。
许久未去后被告知终身卡作废了
办卡后,吴女士起初去的次数不少。
不过,从去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因孩子上学一直比较忙,吴女士疏于锻炼。
今年11月1日,吴女士再次来到南部商务区门店时,前台竟告诉她,这张健身卡过期作废了。
“作废?不是终身卡吗?为什么会有过期一说?”吴女士纳闷极了。
门店方面给出的理由是,吴女士并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200元清洁费。
“为什么会有规定期限?不是终身卡吗?”
原来,美日健身方面把协议上的会籍终止日期往后推90天,视为规定缴纳清洁费的最后期限。吴女士这张协议上,也就是在手写的“其他内容”下一行,写有“会籍起止日期: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字样。
卡主讨说法:协议没说作废条件,也没人提前通知
花近4000元办理的终身卡,突然变成了“年卡”,还会过期,任先生和吴女士顿觉晴天霹雳。
两人仔细查看协议上的具体条款,均没有找到90天的相关说明;再翻短信、微信,也没有来自美日健身方面(包括工作人员、会籍顾问等)的任何提醒;当然,协议上更没有注明逾期不交清洁费的后果……
“我到现在才注意到上面写了会籍起止日期,这跟我那张终身卡不同,我的协议上没有截止日期,而我妻子在办理时,几次三番确认过,就是一张终身卡,凭什么突然就认定这卡作废了呢?也正是因为号称是终身卡,我们才那么久没去,才没有过多关注过期之类的问题。”
“他们一下子否决了这张卡,实在过分,哪怕提出别的解决方案,也是可以商量的。”
任先生四处打听过,在这家健身房办理三年卡、五年卡等都只需要2000元,眼下自己花了3999元竟只使用了一年有余,心有不甘。
在多次联系南部商务区门店店长未果后,目前,夫妻俩已向鄞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昨天下午,记者也设法采访了该店长段女士,不过她并未给出回复,表示已经有专人联系会员,正在解决中。
按照协议内容确定真实情况 此次应按有利于会员的原则处理
就此事情,记者采访了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嵇思涛律师,他从专业角度对这件事进行了解读。
《美日健身入会协议》虽然约定了起止日期从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但不应以此为由,就认为该会员办理的是一年期限的会员卡。
因为在“其他内容”中已经明确“每年仅需支付200元清洁费,即可无限期续费使用”,既然是无期限会员卡,显然不可能写明终止时间。
另外,关于清洁费缴纳的时间,商家称已超过90日,但是在入会协议中未明确要求会员应当在90日内缴纳清洁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本次事件中,根据上述规定并根据协议内容,应按照有利于会员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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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姚陌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