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吕某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在宝鸡市区宝十东,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随后,被金台区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但他以为躲一躲、拖一拖这事就能过去,一直在逃。今年11月10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大队在西安警方的协助下,终于将其抓获。
2013年7月27日4时许,吕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一辆轻型货车在宝十桥东发生交通事故,经民警现场勘查,吕某某有醉酒驾驶嫌疑。后经鉴定,吕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9.81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4年1月,经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吕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后,吕某某不接法院电话,甚至换了号码,离开宝鸡,一直在逃,执法部门无法将其收监服刑。2016年9月,金台区人民法院对吕某某作出逮捕决定,并将此决定书送达金台交警大队,金台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吕某某进行网上追逃。
11月8日,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斗门派出所民警在未央区三桥西宝高速收费站例行盘查时,将网上在逃的吕某某抓获。经讯问,吕某某对其醉酒驾驶摩托车犯罪行为,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供认不讳。他告诉民警,“以为不理判决,拖拖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事情这样严重,如今也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
目前,吕某某已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宝鸡市金台看守所。据统计,今年金台交警大队加大网上追逃力度,已成功抓获4人。这些人均是因危险驾驶行为,被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判决被追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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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