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深州一所幼儿园的几位保育员涉嫌虐待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女子将男童放在距离地面约1.5米高的窗框上面,随后孩子被向后一推,横躺在窗户的横杠上,此后,有人拉扯、吓唬孩子,还有人上前拨开孩子眼睛、捏孩子的脸并拍照。视频中不断有大笑声传出。目前,幼儿园已停业整顿,3名涉事的保育员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众所周知,幼儿阶段的孩子一般都没有反抗能力,甚至连反映问题的意识都没有,这就导致对于小孩的伤害往往存在很大的隐蔽性,如此也间接增加了部分幼儿园教师的侥幸心理。对应于此,对于幼儿园教师的行为规范,日常性的监管、抽查就显得更为必要。
随着类似案件的多发,法律层面也对虐童现象作出了回应。去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特别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现实中,囿于伤害反馈的不及时,罪与非罪的边界存在模糊,使得这种刑事处罚,往往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客观上,使得对幼儿的伤害行为仍处于“低成本”状态。
除此之外,幼儿园虐童事件的高发,更应置于当前幼儿教育的整体生态中来反思。我国学前教育社会化起步较晚,这使得目前我国的学前幼儿教育,无论是在观念还是在专业性上都仍存在着短板。比如,在不少人看来,所谓幼儿园教师或是保育员,仅仅是“带带孩子”,所以在教育孩子的方式上难免失之粗暴。而在幼师和保育员的资格认定上,往往也缺乏专业性的考核,甚至一些民办幼儿园是家属、亲戚齐上阵,失范的风险可想而知。可以说,从业者的素质良莠不齐,为幼儿园虐童现象的多发埋下了隐患。
谈及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就不得不正视当前幼师培养的供给不足。此前有媒体报道,按照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幼儿1∶9的比例计算,我国幼儿园教师尚缺241.95万人,缺口达到应有人数的53.76%。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生效,这一缺口更有扩大之虞。就此而言,加大对幼师教育的投入,增加专业幼师的供给量,从整体上提升幼师的数量与素质,当是减少幼师虐童事件发生的必经之路。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多发,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我国当前幼儿教育整体水平亟待提升的现实表征。对之的解决,既要处理好个案,如加大对幼师虐童现象的排查和追责,更要着眼于长远,从优化幼儿教育资源供给和分配的角度,重塑幼儿教育的整体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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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廖谨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