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净月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处理一起简易交通事故时,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有15年驾龄,还开了3年出租车,却在一年时间里发生33起交通事故。经进一步调查询问,对方终于交代了7起驾车故意碰撞对方车辆获取钱财的违法行为。
事故:一年里,共发生33起交通事故 绝大多数事故对方全责
2月16日17时05分,净月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阳正在单位值班,一名男子来到他的办公室,称自己的出租车被其他车辆剐蹭,需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李阳经过询问得知,当天16时40分,这名男子驾驶吉A号牌的现代牌出租车在生态广场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事故。当时面包车变更车道要驶出广场,结果车辆的右后部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的左前部发生碰撞,不过两车车损并不大,总共在1000元左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面包车应该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全责。
但在具体询问事故经过时,李阳发现出租车驾驶员言辞闪烁,不像一名正常处理事故的当事人,非常不符合逻辑。
出于职业的敏感,李阳调取了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的事故处理记录,结果发现从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12月份,在一年的时间里共发生33起交通事故,而且绝大多数事故责任全是由对方承担。
调查:故意撞对方车辆 只为获取钱财
李阳说:“他是2002年考取的驾驶证,现在已经有15年驾龄,而且开了3年出租车。对于这样一名老司机来说,一年发生33起事故,这种情况非常不正常。”
当李阳询问出租车驾驶员一年中发生了几起交通事故时,对方却自称只有三五起。这明显与记录的数据差距太大,让李阳更加怀疑。
随后,李阳对这名驾驶员加大了询问力度。面对民警的询问,这名驾驶员终于交代了7起自己驾车故意碰撞对方车辆获取钱财的违法行为,其中索要钱财最少的有300元,最多的有1700元。
这名驾驶员姓许,今年33岁,长春市人。他称自己故意碰撞对方车辆,最初是因为马路上本来就堵车,对方还强行变道、超车等,让他很生气,所以就索性撞了上去。后来看到即使发生事故,也是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自己还能从事故中获取钱财,因此他便渐渐让交通事故变了味道,演变成了“碰瓷"。
分析:事故发生的现场大多数都是在广场环路内
根据许某去年发生的33起事故,李阳分析出了一些规律。
事故发生的时间集中在早晚高峰和中午时段。这些时段车流量大,发生事故后,当事人看车损不大,或着急上班、办事,或出于破财免灾的心理,所以愿意选择拿钱私了。
事故发生的现场大多数都是在广场环路内。车辆要想驶出广场必然得变更车道,许某往往就选择这些车辆下手。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事故,驶出广场的车辆要占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对于选择碰撞的车辆,许某更愿意找破旧的微型面包车和轻重型货车。因为这种车辆在视觉上有死角,而且很多都只是保了交强险,没有全险,一旦发生事故,更容易拿钱现场私了。
由于许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经被移交到刑警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 首先要停车保护现场并拍照
佰佰安全网提醒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停车保护现场,用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车损还不超过2000元,并且没有人员伤亡,要尽快拆除现场,就近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尽量不要贪图程序上的简便,而选择现场拿钱私了。如果遇有对方当事人主动索要现金,寻求私了的情况,要提高警惕,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