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堂弟被打,得知消息后,张晓洪(化名)便开车从马鞍山市区直奔当涂县姑孰派出所打探情况,结果却因醉酒驾驶被查。2月27日,当涂县公安局依法告知其血样检验鉴定结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当涂县交通管理大队正对张晓洪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做进一步调查。
2月14日晚,家住当涂县的张晓洪和一行朋友在马鞍山市区某饭店聚餐,席间独自喝了六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在KTV开了包厢准备唱歌时,一个朋友接到电话称他堂弟在当涂县城被人打了,让我们一起过去看看。”张晓洪说,在酒精刺激下,其开车带着一行人立刻赶往当涂县城。途中,接到打架当事人已经在姑孰派出所的消息后,张晓洪直接驾车赶到派出所,并将车停在派出所门口,和朋友一起进去打探情况。“约20分钟左右,派出所民警询问是谁的汽车堵在了门口,我一看是我的车,就将车子挪到旁边的车位内。”张晓洪称,没过多久,便有交警来到现场询问是谁的汽车停在了派出所门口,他一口承认是自己的汽车。
现场交警明显察觉到张晓洪身上有一股浓烈酒味,在得到他肯定答复后,随后通过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并带至解放军八六医院抽取血样送检。2月24日,张晓洪血样乙醇含量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的乙醇含量为156.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张晓洪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为此,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涉酒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每位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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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