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19时12分许,漳州市区新浦路忆芗心苑后面4楼出租房发生火灾,是使用蚊香不当引起的,虽未有人员伤亡,但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财产损失。
3日19时12分许,漳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忆芗心苑后面4楼出租房发生火灾。巡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消防将火扑灭。
房客回忆称,其中午休息时为了驱蚊,点了一盘蚊香,下午上班时忘记将蚊香熄灭。
当日,群众看见楼上冒烟后报警,现场消防人员勘查发现系蚊香引燃了书柜,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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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