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一大早,东胜市民文先生像往常一样准备去自家开的粮油店去打理生意。当天,朋友打电话催着要货款,文先生二话不说拿着装有176500元货款的蓝色手提袋下楼,由于习惯,他将另外的装有垃圾的塑料袋也一同一手拎着,在扔垃圾的过程中,文先生还在接打电话,一不留神,把17万元的货款当垃圾扔进了垃圾桶。
当文先生到了银行,才突然回忆起来,惊慌失措的文先生立即打电话联系了家人,全家人在小区内翻找垃圾桶,发现钱已经不在了,文先生着急的报了警。鄂尔多斯东胜公安巡逻民警和富兴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经查看小区内的摄像头,最终确认一名老人在小区垃圾桶里捡拾了文先生扔掉的17万元巨款。但由于文先生所居住的电梯楼有四个单元,住户较多;摄像头的位置较远,头像也看不清楚,小区保安和周围住户也无法辨识捡到巨款的人。民警只能挨户进行走访问询,经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民警终于锁定6楼的一位老人。
经问询,老人说他没有劳动能力,平时靠拾荒补贴点家用,早晨起来他翻拣垃圾桶,发现一个布包,打开一看,吓了一跳,里面放的红红绿绿一堆钱。不敢确定钱是真的还是假的,老人特别紧张,喊来了家人。老人家属将袋子交给文先生,清点后,里面176500元人民币一分都没少,文先生当即拿出一千元酬谢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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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