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怀化支队通道大队妥善处置了一起妨碍公务案件。
当天14时15分许,通道大队民警在包茂高速双江收费站开展“百日会战”行动。一辆牌号为湘N9的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从双江收费站驶出,通道大队副大队长马从俊示意该车靠边停下,并对其例行检查。民警观察到,车辆是由一名中年女子驾驶的,车上还有一名同车人员。
女子向民警表示,自己无法出示车辆合法证件。随后,民警对该车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依法告知驾驶人舒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将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扣1分的处罚。舒某听后,顿时暴跳如雷,开始辱骂执勤民警,极度不配合民警执法,拒绝接受处罚。
舒某的言行举止严重妨碍了民警的正常执勤执法,民警对其进行了近半个小时的说法讲理,但舒某仍旧粗口不断,恶言威胁执勤民警的生命安全。即使与其同车的男子再三劝阻,让其稳定情绪、不要辱骂交警,也是无果。
当民警不再与舒某纠缠,准备将处罚单递给舒某签字时,舒某不但出手拍打拿处罚单民警的左手,而且将一旁正在记录执法过程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打飞,导致民警张颖拿执法记录仪的左手大拇指扭伤,执法记录仪也摔出去数米,并遭到损坏。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随后,将舒某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作一步处理。
目前,因舒某涉嫌阻碍执法民警执行职务,在视频证据确凿、证人证词齐全的情况下,通道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舒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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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