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一批走私黄金,经专业机构鉴定,涉嫌走私的黄金链制品共三件,含金量共计2.2千克,总价值69.8万元。
查获当天,嫌疑人朴某和孙某从延吉国际机场出境时,随身带着一个链条女式挎包。从表面上看,包的链条是银白色,没有什么特别。但细心的海关关员经过检查发现,挎包链条其实是黄金链制品。在对两人做进一步检查时,他们又从其随身携带的婴儿用品中查获了两件藏匿的黄金链制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少旅客出入境时会随身戴着金镯子、金项链出入境,这是不是允许?有什么规定?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对个人携带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规定,进境旅客带进黄金及其制品数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视同进口货物,由海关征税放行。而对旅客携带黄金制品出境,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予以放行,重量超出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或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予出境。也就是说,个人携带超过50克黄金(未经加工)出入境,须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查验,但不需要缴纳关税;个人携带超过50克黄金制品,则应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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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