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前,海口市工商部门接到举报,海口滨海大道一家海鲜坊存在宰客、使用假发票的现象。春节后,海口工商局对海鲜坊进行暗访,从该海鲜城拿到了38张假发票。证据确凿,海口工商局对这家海鲜坊进行了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一家正常经营的海鲜坊为什么要使用假发票呢?原来,海鲜坊的管理者穆某为了避税,多拿提成铤而走险,购买了200多张面额为100元的假发票。近日,经海口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穆某被龙华区法院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穆某现年36岁,黑龙江哈尔滨人。2014年,穆某的朋友李某在海口滨海大道开了一家海鲜坊。虽然穆某文化不高,但为人活络,也有想法,李某便将自己的店交给穆某经营管理,并让穆某根据营业额抽成。穆某当时很有“雄心”,他答应李某说两年内就让穆某回本。
为了把店经营好,穆某确实想了不少办法。他跟出租车司机打好关系,只要他们载客人来消费,就给几十块钱或者两包烟。店里人手不够,他也把妻子叫来帮忙,让妻子负责收银等。差不多2年的时间里,每次店里的营业额,穆某通过银行转账给李某,或者把李某约出来亲自给钱。李某对他也很信任,基本上不插手店里的经营、发票等问题。
而穆某的妻子一向负责向税务机构申领发票以及给客人开发票的事。但是2016年春节前后,穆某突然在妻子的包里放了一叠发票。“他需要时就找我拿,我不知道这些发票哪里来的。”穆某的妻子说。
原来,这些都是假发票,是穆某在春节前购买的。他打电话给卖假发票的,让对方将假发票送到店里。之后有需要的时候,他就把这些发票拿给要求开发票的客人。
2016年3月下旬,海口工商局接到群众陈先生的举报。陈先生称,他3月17日在滨海大道穆某经营的海鲜坊吃饭时遇到了宰客及使用假发票的情况。当时,海鲜坊给他的31张100元发票都是假的。
同年4月6日,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情况,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该海鲜坊进行了暗访消费。在消费完后,执法人员索要了发票。当时,穆某给了执法人员38张100元的发票。经过鉴定,这些发票都是伪造的。
同年4月15日,海口工商局对穆某管理的海鲜坊进行查处,并从穆某妻子的包里查扣到188份面额为100元的伪造发票。经地税部门查证这些发票都是伪造的。
2016年5月20日,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该案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同年6月28日,穆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审讯,穆某对其持有伪造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