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站刊出消息称,上市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员工赵磊,非法贩卖疫苗,涉及金额近18万元。
今年1月,岳阳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赵磊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从判决书看到,赵磊近两年内共非法销售疫苗3519只。法院用“问题疫苗”描述的疫苗数量为800支。
同时,记者还发现,去年3月,山东食药监局公布的涉“山东疫苗案”的下线名单中,正有一位湖南岳阳的名为赵磊的人士。
为求证该案被告“赵磊”是否就是山东疫苗案线下名单中的“赵磊”,12日,记者根据食药监部门公布的涉案人员联系方式,拨打下线人员“赵磊”的手机号。
接听电话的男子称,自己是这个手机号码的新主人,使用该号码已经几个月了,并不认识赵磊。
私自购进二类疫苗,加价转卖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看到,这份判决书是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5日发布的、对名为“赵磊”的被告作出的二审宣判。
一审是去年12月由湖南省湘阴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审理中,法院认定了赵磊非法经营疫苗的具体情形。
2010年,赵磊进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8月开始负责湖南省湘阴县、汨罗市等地智飞生物疫苗的销售推广工作。公开信息显示,智飞生物是一家民营疫苗企业,于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
一审法院称,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赵磊为了提升工作业绩和私人牟利,在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郭志龙、厉卫光、敖某手中私自购进二类疫苗,再加价贩卖给湘阴县、汨罗市十七个乡镇卫生院疫苗负责人使用。”
记者综合权威观点发现,药品批发企业符合相关条件才能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个体经营者绝对不得经营疫苗”。
此外,另有法院在其它案件的判决中援引相关法律称,第二类疫苗必须向已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有疫苗经销或者供应资格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购置,禁止从药品零售企业、其他单位、个人非法渠道购进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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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