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日前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中河中路上一家酒店遭到网友强奸。警方赶到后现场却并不像发生了女子所说的事件,民警将“嫌疑人”控制,这名男子也没有抵抗,而“受害方”神情淡定,又称没有遭到强奸。经查实,女子姓陈,杭州人,与网友刘某认识半年,这天因嫌弃刘某开的房间太差,还不给她买东西,就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被强奸。目前该女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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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