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警方回应“男子幼儿园暴打幼童”事件:将依法严处
图为被施暴者王某某踹倒在地的幼童网络 视频截图 摄
4月27日,就“邯郸男子幼儿园教室暴打幼童”事件,邯郸市公安局回应称,受伤幼童经鉴定为轻微伤,施暴者已逃走,目前警方正在督促其家人联系施暴者投案自首,待归案后,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严肃处理。
日前,一段名为《因孩子一句话他在幼儿园暴打幼童和老师》的视频被传入网络,引发普遍关注。视频显示,本月24日,河北邯郸磁县李家岗村幸福幼儿园内,一男家长在接孩子时,听孩子说与另一个孩子有摩擦,随机冲进教室踹飞三岁幼童,追着不依不饶拳打脚踢,同时打伤劝阻过程中抱起孩子的老师。
图为施暴者王某某追打保护孩子的幼儿园女教师 网络视频截图 摄
幼儿园园长在视频中称,这个家长(身上)酒味特别严重。老师被打的头上起了包,而且腰部也受伤了。
邯郸市公安局就此事回应称,4月24日下午5点30分,邯郸市冀南新区公安分局光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因施暴男子已经逃走,办案民警调取监控后,初步了解了情况。
经查,施暴男子为邯郸峰峰矿区人王某某,事件发生时间为当日下午3点30分左右。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以治安案件立案受理。因事件发生后,施暴男子一直在外躲藏,公安机关已经督促其家人联系该男子投案自首,待归案后,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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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