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为省去对方车主对自己的敲诈勒索,竟听从同伴的主意,和对方车主联合起来进行骗保。日前,黄浦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2016年4月1日晚,张某酒后驾驶雷诺轿车回家,经过奉贤区环城东路同谊路路口时,与迎面开来的一辆东风轿车撞在一起。东风车主谢某看出张某是酒驾,以报警相胁,要求张某拿出6万元。
正当张某愁眉苦脸之时,同车的闫某一个建议让张某茅塞顿开。闫某建议由其顶替张某冒充驾驶员并报警,谢某在事故责任查证认定期间配合隐瞒真相,共同以此办法来骗保。三人在之后的车辆保险理赔中共同骗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74400元。但很快,骗保真相便大白天下。
2016年11月25日,奉贤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保险诈骗罪对谢某提起公诉,以保险诈骗罪对张某、闫某提起公诉。
奉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等方法强行索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谢某、张某、闫某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构成保险诈骗罪。因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谢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闫某拘役6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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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