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去救人,有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子跳河轻生了。”6 月 2 日下午 2 时许,盐城射阳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民警迅速出警救人。在虹亚名居小区与兴阳花园小区北面桥上成功救起一名跳河轻生女子。
当天,接到指令后的值班民警刘云增带领辅警王拥军迅速赶到现场时,该名女子已漂到离桥边 5、6 米远的河中央,女子生死未卜,救援行动刻不容缓。民警刘云增一边叫围观群众拨打 120 急救电话,一边观察现场的情况,准备和同事下水进行施救。
民警刘云增看到桥下有一条小船,立即翻过栏杆跳入船中,将船划至轻生女子身边,奋力将已经昏迷的女子拉到了船上,随即对女子进行了拍后背吐水、掐人中等紧急抢救措施。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场每一位群众的心情愈加紧张。
当民警成功将船划至岸边时,120 急救车及时赶到。民警与周边群众将昏迷的女子抬上了急救车。经救治,现该女子已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了解到,该女子今年 31 岁,因与家人发生口角,一时情绪激动产生了轻生念头,幸好被民警及时救起。陈某家属对民警奋不顾身跳河救人的行为感激不尽。
在此,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群众,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心平气和的解决,万万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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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