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20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就查获了30多辆私拆座椅变身违法载货的面包车。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拦下的面包车除了驾驶室外,车厢后部的座椅全部拆除,看上去就是一辆“内脏”被掏空的小货车,车厢内装满货物。运送的货也是五花八门,有装修材料、家具、冷冻食品等等,有的货物把轮胎都压扁了,甚至副驾驶上也装满了货。
面对交警的教育和处罚时,司机都有一套自己的理由,有的说是帮老板送货的,至于私自拆除座椅的事一概不知;有的则说是为了方便装载货物,私自拆装了座椅。
对于驾驶员私自改装车辆、拆除车辆后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规定 ;并根据《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对改装车恢复原状。
交警提示,驾驶这种私拆座椅改装拉货的面包车上路,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同时,因驾驶人与货物中间没有安全隔挡,如果车辆紧急刹车或加速,车后货物可能会惯性前冲,不但危及乘坐人员安全,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广大车主及驾驶员:私自改装车辆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私自拆装座椅、人货混装。想了解更多驾驶安全常识,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黄淑蓉 )